第1篇 某某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某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范圍及職責
1、公司的各類規(guī)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資料、員工工資資料、經營狀況資料、人事檔案資料、宣傳策劃資料及公司各類公文,有參考價值的文件,均列入檔案管理范圍。
2、各部門需存檔的資料:
2.1 財務部:各類財務報表、記帳憑證、帳冊、部門崗位職責等;
2.2 人事行政部:各類重要文件及人事、勞資、行政、物資管理資料;
2.3 策劃部:各類營銷活動方案、策劃思路、平面設計廣告、相關媒體資料;
2.4 信息部:部門管理制度、網絡建設實施方案、內部信息管理系統方案、配送中心設計方案等;
2.5 商場
2.6 招商部:
2.7 學校:學校章程及各類學員、教師管理制度等。
3、各部門須設兼職檔案管理員負責本部門檔案管理工作,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的齊全完整及秘密檔案的安全性。
4、各部門資料建檔、歸檔,應按資料類別、性質、檔案管理要求分檔歸存并接受人事行政部隨時抽查。
5、各部門檔案管理員須定期(每月5日前)將部門資料歸檔情況上報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專人定期(每月)整理公司文檔歸存情況,制作報表上報主管領導,對于公司各部門重要機密資料,將由人事行政部專人復制、收集后統一管理。
第二條 借閱
1、公司各部門主管級以上干部需查閱部門檔案資料,可直接由檔案管理員登記、辦理查閱手續(xù)。其他人員須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查閱手續(xù)。
2、除決策層領導外,公司各級員工需借閱公司檔案、資料,須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xù)。
3、借閱檔案,嚴禁隨意涂改、翻抄、轉借、遺失;如因工作需要摘錄或復制,須報分管領導批準。
4、檔案借閱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歸還檔案。
第三條 銷毀
1、任何部門、個人未經公司許可,不得銷毀公司檔案資料。
2、若按規(guī)定需銷毀文件,凡屬密級的重要資料須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性文件資料,須經部門領導批準。
3、凡經批準銷毀的檔案資料,銷毀前須由經辦人、監(jiān)銷人共同對所銷文檔資料進行清理、登記,并將登記表定期(每月)交人事行政部歸存;經辦人、監(jiān)銷人應保證所要求銷毀的文件、資料全部銷毀、無遺失、漏銷。
第四條 其它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2、本制度的解答權歸人事行政部。
第2篇 集團公司對外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對外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進一步規(guī)范集團公司對外經濟合同管理,以降低經營風險,防止損失,保障集團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合同訂立的規(guī)范要求、合同訂立前的審批、合同的履行與變更以及合同的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范圍內各類合法有效的對外經濟合同及協議(以下統稱合同),與合同事宜有關的往來信件、電報、電話記錄、圖表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產品銷售合同、廢舊物資出售合同、采購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委托外加工合同、技術、勞務合同、對外投資、融資合同等,但不包括集團公司內部的勞動合同、保密協議、經濟責任制合同等。
3、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q/jsg0119―2007法律事務管理實施細則
4、合同管理職責
4.1法定代表人職責
4.1.1解決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1.2按照審批權限批準對外訂立的合同,指導處理重大合同糾紛。
4.1.3授權委托人員對外簽訂合同。
4.1.4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合同的簽訂、履行及管理情況。
4.2法律事務部職責
4.2.1制訂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4.2.2制訂集團的標準合同文本。
4.2.3負責合同簽訂前的法律審核。
4.2.4定期或不定期監(jiān)督檢查各部門合同訂立和管理情況。
4.2.5參與重大合同談判。
4.2.6參與處理重大合同糾紛。
4.3合同訂立單位職責
4.3.1起草合同并按程序報審批。
4.3.2依法簽訂、變更、解除屬本單位負責的合同。
4.3.3認真執(zhí)行合同條款,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況。
4.3.4做好合同的臺帳登記、統計、歸檔工作。
4.3.5發(fā)現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合同行為,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4.3.6處理合同糾紛的協商、索賠、更改、調解,協助處理合同糾紛的仲裁、訴訟等。
4.3.7按期統計、匯總本單位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并向領導匯報。
4.4財務部門職責
4.4.1審核財務憑證的合法性、有效性。
4.4.2嚴格執(zhí)行合同中的付款、收款規(guī)定。
4.4.3加強與合同訂立單位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4.4.4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4.5印章管理部門職責
4.5.1對經過了審核、批準的合同蓋章,對違反審核、批準程序的合同一律不得蓋章。
4.5.2做好合同用印登記。
5、合同審批權限
5.1集團本部各類對外經濟合同按照附表規(guī)定的權限進行審批。
5.2根據公司章程需要報經股東會、董事會批準的按照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
5.3對于只有單價沒有總額的合同,一律由集團分管領導及以上領導審批。
5.4各審批權限者可根據具體情況將合同提交上級領導審核,但不是將自己的權限再向下授權。
5.5為規(guī)避審批而拆分合同金額的,根據集團公司規(guī)定追究其責任。
5.6各子公司合同審批權限按照子公司《總經理工作細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7本規(guī)定明確的是合同簽定文本的審批權限,對于合同涉及的具體業(yè)務是否開展、如何開展等事項仍按原相關制度執(zhí)行。
6、合同管理基本原則
6.1簽訂合同,必須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
6.2集團公司或子公司是簽訂合同的主體,業(yè)務部門(包括分公司、分廠、辦事處)不得以本部門名義簽訂合同。
6.3除下列業(yè)務外,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嚴格禁止不簽書面合同就支付預付款:
6.3.1先收錢后發(fā)貨的銷售業(yè)務,但該業(yè)務需經審批權限者簽字審批同意。
6.3.2生產、辦公所需即時、零星采購(5000元人民幣以內)。
6.4書面合同必須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或公章,禁止合同上加蓋部門印章。
6.5禁止簽訂虛假業(yè)務內容的合同。
7、合同訂立的規(guī)范要求
7.1對外簽訂合同必須是集團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一般由銷售、供應、基建規(guī)劃部等單位的中層及以上領導,或業(yè)務員作為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行使對外簽約權。無權或超越權限對外簽訂合同,作為違紀行為處理;造成集團公司損失的,追究責任人經濟責任,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7.2在對外經濟合同簽訂前,經辦人必須認真了解、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經營范圍、履約能力以及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的簽約權限等。
7.3合同文本必須參照法律事務部制作的各類合同的范本起草。合同內容由雙方約定,條款必須包括:合同雙方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驗收標準、計量單位、付款方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如對合同范本更改的內容、補充協議的內容涉及集團公司責任承擔等法律風險的,須由法律事務部審核確認后執(zhí)行。
7.4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的合同必須按順序編號,防止漏失。
7.5合同及其有關的書面材料,應當語言規(guī)范,字跡(符號)清晰,條款完整,內容具體,用語準確、無歧義。
7.6訂立依法可以設定擔?;蛘邔Ψ疆斒氯说穆募s能力沒有把握的合同,必須要求對方當事人依法提供保證、抵押、留置、定金等相應形式的有效擔保。
7.7對方當事人提供的保證人,必須是法律許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對對方當事人的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和清償債務能力須參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
8、合同訂立前的審核、審批
8.1按照合同金額大小,集團公司合同分為10萬元以下合同、10萬元以上合同兩類。
8.2合同金額10萬元以下(國內
銷售合同金額50萬以下)合同的審批流程如下:
填寫合同
審批單
領導審批
審批
起草合同
8.3合同金額10萬元以上(國內銷售合同金額50萬以上)合同審批流程如下:
起草合同
填寫合同
審批單
法務審核
領導審批
10萬元以上合同如果使用集團合同文本簽訂且對其內容未進行刪改的,也可不經法務審核直接送領導審批。
8.4法律事務部主要對合同以下內容進行審核:
1)合同條款的完備性、準確性;
2)合同文本的標準化、違約條款及訴訟條款;
3)其它存在法律風險的條款。
為了確保合同的審核質量,業(yè)務員應當在正式簽約前報法務審核,不得將已蓋有對方印章的合同報審核。
8.5業(yè)務部門認為合同不能按照法務審核意見修改的,由業(yè)務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根據業(yè)務實際需要決定是否采納法務意見進行修改。
9、合同簽署、用印及歸檔
9.1合同代理人必須在合同尾部“委托代理人”處簽字。非經分管領導批準,業(yè)務員不得攜帶空白蓋章合同書或公章(合同專用章)外出簽訂合同。
9.2合同憑審批后的合同審批單申請用印。
9.3合同簽訂后,我方必須至少持有1份合同原件。通過傳真簽訂的合同,原則上要求對方將合同原件郵寄給我方。年度合同必須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使用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簽訂。
9.4業(yè)務部門應確定一名專職或兼職合同管理員,負責合同的整理歸檔。合同管理員須收集和歸檔各種有關的合同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資料:
1)合同正副文本及附件;
2)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
3)對方的名片、廠家介紹、產品介紹等資料、各類廣告、宣傳資料、各類通訊工具號碼等;
4)與合同有關的來往文書、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都應作為履約證據留存。
5)合同履約情況,除妥善保存有關收付憑證外,還要做好履約記錄。
6)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未經我方合同承辦人見證而復制的或未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復印資料。
7)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函電)等,均應及時建檔,妥善保管。
10、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10.1合同付款依據必須具備品質確認,數量準確,付款憑證合法,驗收通過,使用單位無異證明。
10.2嚴格執(zhí)行集團公司有關設備驗收、入庫驗收、內部項目驗收等制度及合同規(guī)定,做好有關驗收工作,無論是貨物貿易、服務、咨詢,還是工程竣工等均應嚴格驗收手續(xù),同時以書面形式保留驗收資料。
10.3合同執(zhí)行中,對方當事人作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變更接收人時,必須有書面變更協議(或當事人出具有效的法律文件)。嚴禁未取得對方當事人的書面材料而憑口頭約定向已變更的接收人發(fā)貨或付款。
10.4我方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收集有關證據,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同時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
10.5合同過程中,我方發(fā)現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經辦人(包括有關技術部門)應當催促對方當事人采取有效補救措施,收集、保存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關證據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10.6我方因故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說明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請求對方書面答復的期限,盡快與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
10.7合同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紛,以按合同約定、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遵從先協商,后訴訟的程序予以處理。
11、附錄
11.1合同文本審批權限表
第3篇 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3
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集團檔案管理,特制訂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本工作細則適用于江蘇**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檔案工作人員。
第二章日常事務工作細則
第三條檔案人員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檔案工作的指示規(guī)定、辦法等。
(二)負責制訂集團公司有關檔案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和檔案工作的發(fā)展規(guī)劃。
(三)督促、檢查和指導各分子公司檔案立卷部門對檔案材料進行完整、系統、正確的立卷歸檔。
(四)負責集團專兼職檔案人員的業(yè)務培訓和業(yè)務指導工作。
(五)負責接收、整理、分類、保管和統計集團公司的各類檔案。
(六)負責檔案的開放利用工作,辦理檔案的借閱,對所保管檔案的數量、狀況、利用情況及利用效果進行統計。
(七)做好檔案檢索工具的編制工作,開展檔案的編研工作。
(八)收集、整理保管反映公司各方面工作的報刊、雜志等資料,并提供利用。
(九)對檔案室所藏已過保管期的檔案負責組織鑒定,并提出處理意見。
(十)認真做好檔案保管工作,對庫房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潮、防塵、防光、防高溫、防鼠、防蟲、防盜),定期清掃、通風、更換防蟲用品,延長檔案壽命。
(十一)承辦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流程圖
(一)接收流程:
材料齊全
缺少材料
1.執(zhí)行標準
(1)應歸檔文件齊全完整;
(2)應歸檔文件為原件;
(3)及時登記;
2.處理措施
(1)檔案資料發(fā)生損毀時,由于檔案員疏忽造成的,首次罰款50元,再次罰款100元,由交接人造成的等同檔案員處罰。
(2)未能及時登記,扣除責任人績效1-5分/次;
(二)借閱流程
1.執(zhí)行標準
(1)借閱登記;
(2)保持文檔完整;
(3)遵守檔案管理制度。
2.處理措施
(1)違反檔案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視具體情況扣除責任人績效1-5分/次;
(2)涉嫌泄密的,予以記過處理,并視情節(jié)輕重責任人扣除績效獎金5-10分/次;觸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3)由于借閱者疏忽造成的資料損毀,首次罰款50元,再次罰款100元。
(4)檔案資料遺失者,遺失一般資料罰款200元/次,遺失重要資料,追究當事人行政法律責任。
第三章附則
第五條檔案管理考核辦法
(一)為切實提高檔案管理水平,結合檔案工作目標的考核,對檔案工作實行必要的獎懲考核;
(二)檔案達標工作作為全年工作目標之一,考核集團行政部檔案室以及檔案網絡成員的工作;
(三)集團各部門、分子公司、項目部必須把檔案工作作為工作目標管理的主要內容,納入全年目標,落實責任人;
(四)檔案工作結合全年工作進行全面綜合的考核評比;
(五)考核內容:各部門、分子公司、項目部的年度目標責任書中檔案管理工作指標是否完成。
(六)考核由集團檔案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工作成績突出者給予適當的表彰的獎勵,對違反規(guī)定或工作不負責的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將給予必要的教育或扣發(fā)目標管理獎。
第六條本工作細則解釋權歸行政部,監(jiān)督執(zhí)行權歸總經辦。
第七條本工作細則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zhí)行。
第4篇 集團建設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產的日常性檢查、專業(yè)性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節(jié)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分公司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邏檢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檢查。
2、進行日常性檢查,經常普遍性的檢查,企業(yè)每年至少檢查4-6次,項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周、每班次都進行檢查,國外還有安技人員的日常檢查,還有各級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業(yè)務范圍內經常檢查。
3、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程、法令和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進行,檢查違章作業(yè)和規(guī)程、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護措施,杜絕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產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要結構氣候特點,開展防洪、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群眾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查、邊改,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復查制度。整改計劃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經常性安全檢查,能及時發(fā)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運行。
第5篇 集團總公司辦公管理制度-范本
集團總公司辦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xx公司系統的辦公工作實現規(guī)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強管理和協調,明確辦公程序,提高辦公效率,保障和促進ee公司戰(zhàn)略目標的實現及各項業(yè)務的發(fā)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監(jiān)督。
第二章經理辦公會議
第三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分為管理工作會和業(yè)務工作匯報會。
第四條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開管理工作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其他總公司領導)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及各管理部門正副職總經理(主任)參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項,如經營戰(zhàn)略、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規(guī)章制度;決定重大投資或貿易項目、重要對外關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經理辦公會議討論研究的其它事項。
第五條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開業(yè)務工作匯報會,由總經理(或指定副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各部門、各專業(yè)公司負責人參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業(yè)務工作匯報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建設情況、職工思想狀況和具體業(yè)績、業(yè)務發(fā)展情況等。匯報單位應于會前認真準備,屆時全面匯報。
第六條各部門及各專業(yè)公司需要提請經理辦公會研究的事項,應在會議召開的上周五前以書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說明,送辦公室匯總篩選后,報總經理確定會議議題。議題確定后,由辦公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會前準備(包括會議材料等)。
第七條經理辦公會議對議定的事項形成相應決議或決定,總經理有最終集中決策及決定權。
第八條辦公室指定專人作好經理辦公會議記錄,并整理存檔。重要決議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印發(fā)有關單位或人員。辦公室對需貫徹落實的事項進行催辦、督察并反饋情況。
第九條總公司領導會議由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參加,不定期召開,必要時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和督促會議議決事項的協調落實。
第三章公文處理
第十條各部門原則上不得以部門名義對ee公司系統外的單位制發(fā)正式文件。
第十一條國務院各部委及國務院扶貧辦來文(包括各部門收到或代領的),均應交由辦公室統一登記、傳閱和歸檔。有關文件經辦公室同意,部門可復印留存。
第十二條凡以總公司名義發(fā)出的公文、函件及用總公司印章的,辦公室對內容和文字有權審核,并負有把關責任。
第十三條辦公室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并負責指導全系統的文檔工作。
第十四條辦公室負責制定總公司保密工作條例并指導全系統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內部呈批
第十五條總公司各部門、ee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等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領導匯報工作或請求批準有關事項,須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的呈批件,由該部門直送分管領導,領導簽批后直接退該部門辦理。屬于分管領導權限之外的,必須交由辦公室呈報總經理閱批,批后經分管領導閱后退呈報部門或根據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七條專業(yè)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報內容自行送交相關管理部門或分管領導。需報總經理審批的,應交由辦公室負責呈送,批后按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八條呈批件由總公司領導簽批后,原件交辦公室歸檔存查,呈報單位必要時可留復印件。
第十九條辦理呈批件必須打印,按規(guī)定填寫,規(guī)范用表,由承辦人及呈報單位負責人簽字;如有附件應齊全有效。一般應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報時應附上次批示意見。
第二十條承辦部門要認真負責,收、交、轉、送要做到快速、準確、交接手續(xù)齊備,應建立收發(fā)文和交接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登記和存檔。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及各專業(yè)公司應指定一名正式職工作為聯絡員,負責聯絡工作。包括簽領文件、接聽通知并向本單位領導及人員傳達、報迭呈批件及其他相關事務。
第五章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條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協議、對外承諾、擔保、資產轉移等事宜的法律文書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須經法規(guī)室審核,報總經理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條呈送國務院扶貧辦及各部委的文件,須由辦公室主任核稿,報總經理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條涉及總公司領導具體分管業(yè)務的一般性函件、報表、證明等,由辦公室秘書處審核,經分管領導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條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紹信或其他事由等,由辦公室主任批準后用印。
第六章機要文書
第二十六條機要室主要負責總公司文件和有關材料的打印。打印內容須經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審核簽字。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需制發(fā)的業(yè)務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應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條辦理復印、傳真等應填寫'機要室業(yè)務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送機要室辦理。每季未由辦公室統計費用后轉財務本部,計入部門費用。
第二十九條一般業(yè)務性外發(fā)傳真由部門負責人簽字;重要傳真件外發(fā)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字。
第三十條收到傳真件應及時通知收件人簽字領取。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及個人的郵件自行發(fā)送或領取,屬于總公司領導的,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七章接待
第三十二條凡客人來訪的,登記后由被訪單位派人接見并引入。
第三十三條總公司領導的客人來訪由辦公室接待員負責接待,其他來訪客人由被訪單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條業(yè)務談判需用會議室或談判間,應提前與辦公室聯系,由接待員負責安排。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五條處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ee:30應到公司集體議事。臨時有事或有病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各專業(yè)公司正副職以上(含)領導每日應于晚六時下班、臨時有事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對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實行歸口管理,每季度未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相應的機構或相對固定的人員向歸口管理部門匯報工作、呈報報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
九條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在貫徹執(zhí)行本制度的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6篇 集團公司人事異動管理制度2
集團公司人事異動管理制度(二)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人事異動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人事異動是指員工崗位變動和終止,其中包括新進、調動、升遷和離職。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分(子)公司。
第四條各分(子)公司必須于每月5日之前報人事異動情況到集團公司總部人力資源中心
二、新進
第五條新進是指為適應公司發(fā)展需要,由人力資源中心或各分(子)公司通過招工招聘、接管兼并收購企業(yè)原有員工等形式引進人員。
第六條招工招聘按《招聘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七條新進員工管理
(一)除人力資源中心和經集團公司總裁直接批準的分(子)公司外,其它部門未經授權不得自行招聘員工。
(二)新員工進入公司后,人力資源中心、各分(子)公司人事負責人將新員工簡歷、身份證復印件、照片、體檢表、面試評價表等收集齊全,及時輸入人事信息系統。
(三)各部門應積極配合人力資源中心檢查冒名頂替和二次入司員工,一經查出立即辭退。
(四)集團公司總部所招新員工分到相應分(子)公司或部門的,各分(子)公司、部門須憑借人力資源中心開具的調令接受新員工。
(五)由人力資源中心出具調令之日起,部門正式對員工進行日??记?前期新員工工資由人力資源中心督促各部門按培訓期工資核發(fā)。
三、調動(包括遷調和借調)
第八條本規(guī)定遷調是指對員工工作部門、崗位、職務或工作地點的變遷,但不包含職務級別的升降。
第九條以下情況準予遷調
(一)調出和調往部門(單位)都表示同意。
(二)本人確實不適合原工作崗位,且調往部門(單位)愿意接收。
(三)調往崗位確實能更好的發(fā)揮申調者特長,且不影響原工作崗位工作。
(四)為了解決員工實際生活困難。
(五)其它確實需要遷調的或總裁特批的。
第十條員工在部門內部的遷調
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部門需要或員工的能力、學識及個人愛好等情況對部門內部的人事遷調做出安排,但對科級(含)以上人員的遷調必須報人力資源中心備案,必要時人力資源中心將組織公開競聘。
第十一條員工在部門之間的遷調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一)因參加競聘產生的人事遷調,按《競聘管理制度》辦理。
(二)人力資源中心安排的人事遷調,其程序為:
第一,用人部門向人力資源中心遞交遷調申請,申請中必須詳細說明遷調何人、遷調原因等,或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規(guī)劃需要,提出人員遷調議項。
第二,科級(含)人員遷調按《干部管理工作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其他人員經人力資源中心對其資格審核后批準。
第三,人力資源中心開具遷調調令。
第四,自調令開具之日起,調入部門正式對員工進行考勤。
(三)因遷調者本人意愿的人事遷調,程序為:
第一,申調人向人力資源中心出具書面調動申請,在人力資源中心填寫《員工調動申請表》。
第二,人力資源中心一周內審查申調人申調資格合格后,與其所在部門(公司)和接收部門(公司)進行協調。
第三,調出和調入部門(公司)都簽字同意后,人力資源中心開具遷調調令。
第十二條本規(guī)定中借調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時間內,員工在不同部門間或同一部門不同科室間的暫時性工作變動,但其職務級別不變,部門或科室隸屬關系不變。
第十三條借調程序
(一)由用人部門(公司)向人力資源中心提出借調申請,申請中必須詳細說明借調何人、借調原因、借調時間等。
(二)人力資源中心對是否需要借調進行審核。
(三)調出部門(公司)負責人同意后,人力資源中心開具借調調令。
第十四條借調管理
(一)借調人員借調期未滿返回原部門(公司),應持借調部門(公司)書面證明到人力資源中心辦理注銷手續(xù);被借調人員借調期滿返回原部門(公司),原部門(公司)人事負責人或其本人到人力資源中心辦理借調注銷手續(xù)。
(二)借調期間,被借調人服從借調部門(公司)的管理。
(三)借調人員的工資管理:
管理人員的借調:在借調期間,基礎工資與其它福利待遇按原級別待遇不變(特殊情況除外),績效工資由借調部門(公司)按其所從事崗位的工資標準計算工資。
普通員工的借調:由借調部門(公司)按其所從事崗位的工資標準計算工資。
借調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工作暫時無法交接清楚或其它特殊情況下需要續(xù)借時,借用部門(公司)應提交文字說明給人力資源中心,并得到調出部門(公司)的同意。續(xù)借程序參照'借調程序',但延續(xù)時間不得超過10天。
員工調動流程:
四、升遷
第十五條升遷分為實授、代理和見習三種
(一)實授指通過正常競聘程序或由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直接批準,正式擔任某一職務,行使相應職權,承擔相應責任,并享受相應待遇的升遷方式。
(二)代理是指因未經過競聘或競聘未產生合適人選,指定某人暫時代理行使某一職務的職責,享受該職務的職務津貼與績效考核工資,但不享受其相應的基本工資與福利待遇的升遷方式。
(三)見習是指通過正常的競聘程序或由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直接批準,行使某一職務職權,享受低一級別的工資與待遇的升遷方式。
第十六條升遷程序
(一)通過競聘的升遷必須按照《競聘管理制度》進行。
(二)經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直接任命的升遷,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各方面的協調工作,并發(fā)文任命、開出調令。
(三)代理的最長期限為6個月。
代理職務與原職務同屬于一個部門的,可保留原職務不變;不同屬一個部門的,必須辭去原職務。
代理職務經人事考核合格后可轉為實授,并由人力資源中心發(fā)正式任命文件。代理時間滿6個月的轉為實授后需試用三個月,考核合格后轉正。
見習期6個月,見習職務經人事考核合格后自行轉正。人力資源中心將該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報財務部審核備案。
五、離職
第十七條本公司離職包括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等四種情況。
第十八條辭退
下列情況之解除合同屬辭退:
(一)員工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發(fā)生非公司或員工個人意愿,致使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之重大客觀事件。
辭退權限:
員工員的辭退,由各部門、分(子)公司總經理提交辭退書面申請,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后執(zhí)行。
辭退管理:
(一)合同期內,人力資源中心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并督促所在部門做好人事交接工作。
(二)科級(含)以上管理人員的辭退,由人力資源中心在全公司發(fā)文通告;科級(不含)以下人員的辭退,人力資源中心和各公司負責在小范圍內發(fā)文通告。
(三)公司辭退人員,公司可視具體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適當補助。
第十九條辭職
提交辭職申請時間:
(一)新進員工在試用內可隨時向所在部門提交書面申請。
(二)試用期后的合同期內員工應提前一月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辭職程序:
(一)辭職人員提交辭職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
(二)辭職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
(三)辭職人員按照合同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后,辦理離職手續(xù)。
結算工資:
辭職人員可結算工資,但應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和支付罰款,并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開除
開除是指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條例》、《懲罰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對責任員工進行的最嚴厲處罰。被開除人員可結算工資,公司與員工都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員工應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和經濟處罰。
開除程序:
(一)構成開除條件的員工,由所在公司、部門或有考核權的部門提交事實報告與初步處理意見,科級(不含)以下人員經所在公司、部門審批并報人力資源中心核準后執(zhí)行??萍?含)以上管理人員的開除按《干部管理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科級(含)以上人員的開除由人力資源中心在全公司發(fā)文通告;科級(不含)以下人員的開除由人力資源中心或所在公司在小范圍內發(fā)文通告。
(三)督促被開除人員辦理好交接工作。
(四)被開除人員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自動離職
員工無故離開公司,連續(xù)曠工3日的、辭職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公司連續(xù)3日的均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的員工不得結算工資,并承擔一切違約責任。如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還將追究其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離職人員都要填寫《離職工作移交清單》和《離職手續(xù)清單》,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經接收人和人事助理簽字確認后,交接完成。
八、考核辦法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及各公司不經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或總裁授權招入新員工,扣除該公司、部門總經理績效獎金100元/個人。
第二十四條異動人員的每日考勤不得空白,遠距離調動應按照《出差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出差與考勤管理工作。否則,考勤人員與員工本人都要承擔責任。
第7篇 裝飾集團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裝飾集團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隨著zz裝飾經營規(guī)模的不斷擴大,公司管理正在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轉變,工程管理中心作為裝飾公司的核心部門,提高管理水平、減少施工矛盾、維護客戶關系,對于公司的可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故專門針對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團隊配置
一、工程管理中心下設江南工程部、江北工程部和材料部。工程管理中心設總監(jiān)1名,級別為公司副總;江北工程部設經理1名、文員1名、監(jiān)理2名;江南工程部設經理1名、文員1名、監(jiān)理2名(均駐總部);材料部設經理1名、文員1名、配送專員1名,均駐總部辦公。
二、崗位職責
1、工程總監(jiān)――
負責江南江北兩個工程部經理和材料部經理的招聘、錄用、解聘與日常工作管理;
負責公司新材料(含輔材與主材)的引進、新工藝的研發(fā)以及培訓;
負責工程管理中心發(fā)包制度的擬定、培訓與落實;
負責公司單子的具體發(fā)包工作;
負責重點樣板房工地的專項管理;
負責公司整個輔材配送體系的建構、運作與控制;
負責公司營銷活動樣板房提供與家裝課堂工程專題部分的講課;
負責制定工程管理中心的薪酬體系與激勵機制;
負責處理工程分部經理或材料部經理已無力處理的客戶投訴;
負責組織每月一次的工程大巡檢活動
其他相關未盡工作
2、工程分部經理――
負責本區(qū)域項目經理、監(jiān)理的招聘、錄用、培訓、考核、解聘與日常管理;
負責本區(qū)域工程的進度款發(fā)放控制;
協助監(jiān)理對工地質量與工期進行及時有效的管理;
負責處理監(jiān)理已無法協調的客戶投訴;
協助項目經理進行尾款的收取;
協助項目經理與材料部進行有效的溝通、協調;
協助項目經理與設計部進行有效的溝通、協調;
負責營銷活動集中看樣板房的統籌協調;
其他相關未盡工作。
3、監(jiān)理――
負責每一個所派工地的全程綜合管理,包括開工協調、開工規(guī)范、工地形象、材料驗收、階段驗收、工程整改、交款提醒、竣工驗收等;
負責拍攝工地驗收現場的照片,并及時傳給工程文員進行保存;
負責施工工期的階段性控制與總體控制;
負責客戶投訴的第一道攔截處理;
協助項目經理與材料部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與協調;
監(jiān)理提成截留20%到年底一次發(fā)放,年底或離職時領取截留提成,領取前必須將保證全部工地驗收資料和工地驗收照片已完整移交,如有缺失,視缺失嚴重程度按比例發(fā)放,裁量權在工程總監(jiān)。
4、工程文員――
工程合同的收集、登記與保管;
客戶投訴的接待與上報;
工程管理中心例會的通知與會議記錄;
接受項目經理的請款單、初步審核并上報工程部經理;
接受項目經理的材料清單并及時轉材料部,跟蹤材料的及時配合進場;
客戶每周的滿意度回訪與記錄;
工地每月投訴的問題盤點整理;
工程管理中心其他相關工作。
5、材料部經理――
負責公司全包客戶主材配送與半包客戶主材推銷的總體規(guī)劃;
負責材料專員、材料文員的招聘、錄用、培訓、考核與日常管理;
負責開發(fā)新的主材合作商家;
負責展廳的規(guī)劃、更新與豐富;
協助材料專員進行全包工地主材的及時配送;
與設計部進行積極溝通,促進半包客戶的主材推銷;
負責公司主材體系的全員培訓;
協助文員熟悉主材導購工作;
為營銷部制定促銷計劃提供有力的主材優(yōu)惠支持;
其他相關未盡工作。
6、材料配送專員――
負責全包工地主材及時、準確的配送;
為公司主材體系的建設提供資訊與建議;
熟悉主材導購工作;
協助材料部經理進行相關的溝通、協調工作。
7、材料文員――
負責與項目經理的主材清單對接工作;
負責展廳主材導購;
負責對公司半包客戶電話推銷公司主材;
協助材料經理進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三、薪酬待遇
略
四、工程總監(jiān)復試、錄用與解聘的權限在總經理。
五、公司的項目經理在2023年應達到30名,主力優(yōu)秀項目經理應達到10名。公司鼓勵全體員工推薦引進項目經理加盟普強,每介紹一名項目經理入職,獎勵300元。
六、工程管理中心員工入職后必須進行入職培訓、初步的專業(yè)培訓以及針對性問題培訓(一段時間內工地出現的具體問題)。入職培訓由人事部進行,初步的專業(yè)培訓由主管經理協同工程總監(jiān)聯合進行。每次培訓前應利用一小時進行以前培訓內容的試卷考試,考試不及格者罰款100元,考試優(yōu)異者獎勵100元。試卷采用100分制,70分為不及格,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yōu)異。
第二章 開工規(guī)范
一、設計部申請開工,必須提前2天告知工程文員關于開工合同的基本信息,并于當天或次日上午及時傳遞合同、圖紙與預算至工程管理中心文員,或電子檔或紙質檔。
二、項目經理在接單前審讀預算圖紙時,發(fā)現存在較嚴重的漏項時,不得以此為由拒絕開工。否則按2000元/次進行處罰。關于合同預算漏項,另見專門的處理辦法。項目經理也不得以工地太遠、金額太小、全包單子為理由拒絕接單。否則按2000元/次進行處罰。
三、工程分部經理必須在開工前一天下班前回復設計部接單的項目經理和監(jiān)理,若沒按時安排或回復,按100元/次對工程分部經理進行處罰。若派單有困難,應及時向工程總監(jiān)尋求幫助,在全公司范圍內進行項目經理調度派單。
四、開工時間由設計師和客戶約定,只需提前兩天即可,具體時刻無須征得項目經理或工程管理中心的同意。項目經理或工程管理中心無正當理由時,不得要求設計師或客戶更改時間來遷就自己。
五、開工現場應到人員:設計師、項目經理、監(jiān)理;如項目經理不能進行水電交底,需要帶上水電工。缺
席人員罰款10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罰款50元。如項目經理或監(jiān)理,出現開工、工地驗收、其他工地問題處理時,實行開工最優(yōu)先原則。
六、開工當天必須備齊以下物料并張貼到位:門套、窗貼(物業(yè)禁止除外)、施工牌、dna手冊、施工標識。開工當天缺一項罰款100元(缺施工牌一項只罰40元),三天內仍然缺失,按150元/項再罰。施工牌與dna手冊隨處亂放不上墻,視同缺失。
七、臨時便器,公司按每開工三個工地免費配發(fā)一個。臨時便器應于開工3天內配置到位,否則罰款200元。
第三章 工程發(fā)包
一、所有工地的發(fā)包權在工程總監(jiān)??偛棵總€月有1―2個樣板房指標、分店每個月有1個樣板房指標,樣板房指標的分配權在店面經理。
二、一般工地的發(fā)包金額以半包直接費的z%為基準,參考合同預算金額的大小進行上下浮點。直接費金額在3萬以下,按zz%發(fā)包;在3―5萬按zz%發(fā)包;在5―6萬按zz%發(fā)包;在6―7萬按zz%發(fā)包;在7―10萬按zz%發(fā)包;在10萬以上按zz%發(fā)包。
三、關于工程進度款的發(fā)放比例。簽定發(fā)包協議后、開工前領取一期進度款,為發(fā)包金額的15%;水電驗收合格并收取客戶二期款后,令二期進度款,為30%;中間工程驗收合格并向客戶收取三期款后,領取三期款,為30%;竣工并收取客戶尾款后,結算領尾款,為25%。
四、關于工程進度款的發(fā)放程序。項目經理填寫領款單,交給文員核實是否在領款正常比例之內,如在正常比例之內,兩個工作日足額撥付到位,撥付方式為銀行卡轉賬方式。如相關領導未能正常簽字,也不能影響延后撥付,后期可以補簽字。如不在正常比例之內,則需要提交情況說明,報相關領導全部簽字后方能撥付。文員接到領款單后,1小時內短信或qq報備財務(財務應立即回復“收到”),同時將領款單呈交工程分部經理。簽字程序為工程文員――工程分部經理――財務經理。如非常比例請款,則需報請工程總監(jiān)簽字復核。
五、關于尾款收取與結算。尾款收取的第一責任人為項目經理,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具有協助項目經理追收尾款的義務。尾款收取到帳后開始辦理結算程序,自提交結算單給工程文員一周之內,應該完成結算程序,十天之內將工程尾款發(fā)放到位。自合同竣工之日起算(如有客戶簽字確認的延期單則相應順延,客戶具有一個月的免責延期權,免責延期權之外的延期,業(yè)主需向公司按每天合同金額1‰進行賠付),兩個月之內,無論是否完工或收到尾款,必須進入結算程序。如因項目經理個人原因為主導致延期達兩個月還未完工(以客戶簽字的竣工驗收單日期為準),則公司強制封帳、勒令退場,公司另行安排后續(xù)施工。
第四章 漏項增項
一、開工現場,項目經理不得談論漏項,不得消極開工。開工完畢后,與設計師、店面經理確認漏項內容,并由工程文員書面開具漏項單,由設計師、店面經理和項目經理共同簽字確認。如雙方就漏項內容無法達成一致,報請工程分部經理進行核實確認,報備工程總監(jiān)。如項目經理現場開工即談論漏項,則按500元/次處罰。
二、項目經理不得以漏項為由拒絕接單、拒絕開工、拒絕施工。否則按2000元/次處罰。
三、設計師是追收漏項工程款的第一責任人,店面經理、項目經理、監(jiān)理和工程分部經理具有協助設計師追收漏項的義務。
四、如漏項確認后,設計師應主動向業(yè)主追收漏項費用。如設計師沒有或無法收到漏項費用時,漏項費用由設計師共同承擔,金額上限為該單提成的100%。
五、項目經理只有開工之后、水電驗收之前一次清算漏項的機會,如此次清算漏項總金額低于500元,公司不予受理。在此次清算漏項后,還有未發(fā)現的漏項問題,設計師不再承擔催收與賠付責任。
六、業(yè)主增項,設計師或項目經理應主動引導客戶來公司辦理增項手續(xù)。如主動引導客戶來公司辦理增項手續(xù),則增項項目,按其直接費80%發(fā)包。
七、如出現項目經理與業(yè)主私自增項行為,且累計增項金額(按公司預算)達到1000元以上,公司按實際增項直接費的50%進行處罰。
八、如項目經理被發(fā)現證實做私單且已開工,則罰款10000元。私單的定義:公司信息或公司簽單客戶介紹的信息。
第五章 工期控制
一、工程(分)部經理應根據項目經理的班底力量、資金實力與經驗素質,確定其月度接單容量,并上報工程總監(jiān)和總經辦,工程管理中心經理在派單時應控制在該容量值之內。如出現超容派單,需向工程總監(jiān)和總經辦書面?zhèn)浒?。如超容派單且未備?因施工拖拉而導致客戶投訴至工程總監(jiān)處,對工程管理中心經理罰款100元。
二、項目經理在開工時,必須向工程管理中心經理書面承諾工期進度表,監(jiān)理應密切關注階段工期,如出現實際進度與承諾進度偏差達到七天以上,監(jiān)理應迅速干預,向上級報告,及時應對。若監(jiān)理沒有及時調查上報,則罰款50元。
三、如施工過程中,因業(yè)主原因導致施工暫停而延誤工期的,項目經理應及時開具延期單,讓業(yè)主簽字,并報工程管理中心備案。如無延期單,在后期產生延期爭議時,延期責任由項目經理承擔。
四、公司在處理延期糾紛時,以合同與延期單為基本依據,計算工期延誤的賠償。公司在與客戶談判工期延誤賠償時,無須征得項目經理的同意,公司先行賠付。
五、如已經延期或必將延期,客戶投訴至工程總監(jiān)或總經辦,工程總監(jiān)或總經辦在協調時,需要承諾二次工期時,二次工期再延誤,則按每天4‰向客戶進行賠付,已然延誤工期部分仍按1‰計賠。
第六章 工藝落實
一、公司主推的z項星級工藝必須強制落實。如未落實,客戶要求整改,則無條件整改。如整改困難并且客戶同意不整改,但追求責任,則按200元/項處罰項目經理,100元/項處罰監(jiān)理。按200元/項賠付給客戶。
二、針對z項星級工藝,監(jiān)理應當嚴格進行專項驗收,對于每一項未落實的工藝,應當深入了解,嚴格督促。確系客觀原因無法落實,應當協同項目經理對業(yè)主進行耐心解釋。如客戶就此投訴至工程總監(jiān)或總經辦,對監(jiān)理罰款50元。
三、針對z項工藝,監(jiān)理應該進行專門的細節(jié)特寫拍照,并妥善保存,作為營銷素材備用。
第七章 文明施工與工地衛(wèi)生
一、普強工地施工工人必須身穿普強工人服。每10個工地可以在公司免費領取工作服十件,如另行購買按50元/件計算。如發(fā)現未穿,則按100元/次進行處罰;若發(fā)現穿其他裝飾公司工作服,則按800元/次進行處罰。
二、客戶到工地現場監(jiān)督施工,提出意見時,工人應熱情、耐心進行接待,對于正確的意見應當接受,對于錯誤的意見,應當妥為解釋。如遇上胡攪蠻
纏的客戶,也不能態(tài)度惡劣、與之爭吵。如工地發(fā)生與客戶激烈爭吵、威脅恐嚇或肢體沖突,無論是非曲直,按200元/次處罰。
三、在施工時,應該對下水管進行管口保護,防止施工垃圾進入排水管道。如未進行管口保護,監(jiān)理應督促整改,督促無效,按30元/處進行處罰。
四、開工三日內,工地應該配備臨時便器,如未按時配置,罰款200元。
五、進場輔材應該分類堆放,井然有序。如胡亂堆放,罰款50元。
六、施工垃圾應該及時裝袋有序堆放,每周清理一次。如未及時裝袋或裝袋堆放超過一周,按100元/次處罰。
第八章 主材選購與配送
一、主材選購時,應當嚴格詳盡填寫主材選購清單,詳細標注品牌、型號、規(guī)格、尺寸與花色,最大程度規(guī)避后期可能產生的爭議。
二、主材進場時間的控制權在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即將需要某主材時,應至少提前三天填寫主材需求單交給材料文員或手機短信發(fā)至材料文員,材料文員應進行及時處理,或自行處理或報告材料專員或報告材料部經理。
三、若已選購主材,在臨期配送時發(fā)生短貨,應及時告知業(yè)主,業(yè)主要求就此項減項,應無條件同意減項,如客戶同意更換品牌型號,則及時填寫主材變更單。
四、如客戶在公司有購買主材,在出現工期延誤糾紛時,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主材拖延配送導致整體延期的,項目經理不承擔延誤工期的賠償責任。
五、施工已經完全退場,因主材質量或主材延誤引起糾紛而導致尾款無法收取時,公司應于竣工單簽字日期一月內先行辦理結算,主材糾紛責任不應由項目經理來承擔。
第九章 樣板房支持
一、公司各分店應該有持續(xù)化的樣板房工地和成品樣板房儲備,以保證營銷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總部每個月有1―2個樣板房的指標,各分店有1個樣板房的指標,由店面決定后,直接報送工程總監(jiān),由工程總監(jiān)進行專項管理。
三、成為樣板房應滿足三個條件:1、區(qū)域重點小區(qū)的第一個開工工地(如第一個交定金或第一個簽合同不算);2、地理位置方便參觀;3、三房兩廳且項目完整,半包合同金額達到4萬以上。
四、樣板房派單,應選擇公司一線主力項目經理進場施工,而且可以比正常發(fā)包比例多2個點。
五、樣板房的施工要求:1、開工規(guī)范;2、文明施工;3、工地衛(wèi)生;4、嚴格落實18項星級工藝;5、如期完工;6、《dna手冊》規(guī)范填寫。
六、若樣板房出現違規(guī)行為需要處罰時,按相應處罰條款雙倍處罰。
七、樣板房的階段驗收照片,應認真拍攝,整理保存,及時傳給網銷人員。
第十章 工地營銷及其他
一、項目經理與監(jiān)理均負有工地營銷的責任與義務。
二、公司當月向項目經理派四個單源,項目經理必須于當月或下月向公司返回一條有效信息。有效信息的標準為:量房且上門看了一次方案。若未按時完成,每差一條罰款200元;每超一條獎勵200元。
三、公司當月向監(jiān)理派四個單源,監(jiān)理必須于當月或下月向公司返回一條有效信息。有效信息的標準為:量房且上門看了一次方案。若未按時完成,每差一條罰款100元;每超一條獎勵100元。
四、項目經理或監(jiān)理返回的有效信息成功簽單,按合同金額1.5%進行獎勵。
五、公司其他非營銷人員(含設計師、總經部、財務部、材料部、總經辦)或客戶,帶回有效信息并簽單成功,比照上條款按合同金額zz%進行獎勵。
六、項目經理全年(從1月1日―12月31日;以與客戶所簽裝修合同的時間為準)接單對應的半包合同金額(不是發(fā)包金額)達到zzz萬,獎勵8000元;達到130萬,獎勵10000元。
第8篇 x集團公司資金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集團經營管理,防范經營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2. 應用范圍
適用于集團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
3. 職責
3.1集團總部各管理部門及集團所屬各子公司負責本部門大宗采購和資金安排計劃,由主管副總裁按規(guī)定要求逐級審批。
3.2集團總部各管理部門及集團所屬各子公司大宗采購和資金安排計劃,由集團財務部門嚴格按照審批計劃審核報銷,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支出項目有權拒絕報銷。
4. 具體規(guī)定
4.1財務印鑒保管制度
4.1.1集團財務部是集團及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中心,必須嚴格執(zhí)行財務印鑒二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專用章由財務主管或總復核人負責保管,法人名章由出納人員負責保管。財務人員在印章使用前須認真復核資金支付審批是否符合集團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審核無誤后方可蓋章。
4.1.2財務部必須建立財務印鑒使用登記簿,對除上述正常經營資金支付業(yè)務范圍以外用章,使用前須由印章保管人員認真登記,并隨同用章人員取得主管副總裁的簽字,方可加蓋財務印鑒。對于以集團或子公司名義提供擔?;蛩痉ㄨb定等專用章,必須取得總裁簽字。
4.2資金審批制度
4.2.1財務部庫存現金的儲備,必須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范圍和支付的標準執(zhí)行。
4.2.2集團及所屬子公司經營性費用支出的審批權限規(guī)定如下:
4.2.2.1屬于日常經營性必須支付的固定費用,如水電費、郵電通訊費、租賃費等,由主管經辦人員、子公司總經理簽字,財務總監(jiān)批準即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xù)。
4.2.2.2 對于日常經營性開支的費用,額度在200元以下的,由經辦人員簽字,集團職能部門經理或子公司總經理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即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不包括招待費、出租車費)。額度超過200元以上的須經主管副總裁和財務總監(jiān)簽字。額度超過2000元以上的必須總裁簽字。
4.2.2.3招待費用必須經集團職能部門經理、子公司總經理、主管副總裁、總裁的批準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
4.2.2.4對于20000元以上的支出,資金使用部門必須編制出支出預算,包括工程預算,經總裁辦公會批準,由財務部在預算范圍內控制執(zhí)行。
4.3屬于日常資本性支出的審批權限
4.3.1固定資產的購置:集團各職能部門及所屬子公司年初必須編制購置計劃,經總裁辦公會批準,由財務部按計劃控制使用。購置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須由子公司經理、主管副總裁簽字,超過10000元以上的須由總裁簽字,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xù)。報銷時,財務部要根據部門固定資產驗收單,建立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卡片,并負責定期盤點。
4.3.2 對外投資:無論投資額度大小,必須經董事會批準,主管部門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經專家論討確定投資額,簽定投資協議,取得合同及法律文書,經主管副總裁、總裁、董事長簽字后方可到財力部辦理付款手續(xù)。
4.4集團所屬公司不得擅自對外拆出資金,不得擅自向外拆入資金,不得擅自對外提供擔保抵押等一切與本公司無關的經濟事務。
4.5集團內部資金調拔,無論額度大小,必須經總裁簽字,財務部方可辦理。
第9篇 z集團公司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1.集團為了加強保安工作管理,使保安人員執(zhí)勤執(zhí)行任務有所據;特制定本制度。
2.保安人員必須遵守集團各項規(guī)章制度,維護集團榮譽和威信。
3.保安人員執(zhí)勤每天實行12或者24小時倒班制,具體各班服勤時間由各單位行政部門自行制定并公布實施。
4.保安人員工作職責規(guī)定如下:
4.1工廠、商場、辦公區(qū)等集團場所的各類事故(事件)預防,并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巡邏事項。
4.2員工下班后負責單位鑰匙的保管工作。
4.3全面掌握處置突發(fā)事件的各類應急預案要求。
4.4負責進出單位的外來客人及員工的管理、聯絡登記事項。
4.5進出單位車輛、物品的管理、查驗及放行。
4.6協助單位維持正常工作秩序;完成防火防盜等安全消防保衛(wèi)監(jiān)督檢查工作。
4.7負責完成個人負責區(qū)域內的各項工作。
4.8完成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5.保安人員除前款各項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下列守則:
5.1工作應謹言慎行,執(zhí)行公務時態(tài)度和藹端正不卑不亢;服從上級命令,秉公執(zhí)法,不徇私枉法。
5.2執(zhí)勤時應統一著裝、端正儀容,各種配備齊全完好。
5.3執(zhí)勤中應時刻提高警惕,遇有突發(fā)事故(事件)時,應臨危不亂發(fā)揮團隊精神,果斷敏捷,做好適當之處置;并立即報告上級。
5.4執(zhí)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有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睡覺等失職現象。
5.5應熟知本單位的水、電控制閥門、開關位置及消防器材放置的地點等,防止遇事慌亂束手無策。
5.6應管制入廠人、物、車,對未辦妥入廠手續(xù)者,一概不準入廠。并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公用需料外,易燃易爆危險品禁止攜入。
5.7應按規(guī)定進行按時巡邏監(jiān)督檢查;工廠、商場等各處,辦公室、廠房、門窗、水電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有閑雜人等人員逗留。同時做好檢查記錄,對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單位部門進行處罰。
5.8單位下班后,重要部位的鑰匙交由辦公區(qū)保安負責,以備巡查使用。員工加班或因事需進入辦公室時,要求其詳細填寫'a&v員工下班后出入辦公區(qū)域登記表'。
5.9交接班時,應將當班執(zhí)勤情況等記入'a&v員工值班記錄表',遺留問題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每月月末報至行政部門核閱。
6.人員管制相關規(guī)定
6.1指導員工遵守各項規(guī)定,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fā)生,維持轄區(qū)正常工作秩序。
6.2嚴格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出入門的管理。
6.3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離廠時(工作除外),須持審批手續(xù)離廠。
6.4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6.5外界來賓到廠接洽業(yè)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的營業(yè)、采購、檢查、安裝等人員入廠應在保安室辦理入廠手續(xù),并聯絡有關部門接待。非經廠、部門人員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廠區(qū)。
6.6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入工廠者,應對照行政部門所列名單,核對無誤后,在保安室登記入廠。
7.物品管制相關規(guī)定
7.1物品出廠時應憑'a&v出門證',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簽認后的'a&v出門證'按順序及類別進行裝訂保管。
7.2各廠商交貨時所攜帶其他廠商物品,在進廠時先由保安人員查驗登記于'a&v值班記錄表'中,離廠時再經保安人員依原登記查對符合后給予放行。
7.3離廠外來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按下列程序處理:
7.3.1記錄攜帶人所屬單位、姓名、身份證號碼、時間、地點。
7.3.2由攜帶者親書理由,注明所攜帶物品的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7.3.3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行政部門處理。
7.4廠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廠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7.4.1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行政部門開具的'a&v出門證'方可放行。
7.4.2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7.5本公司員工及一般外賓不準攜帶照相機進廠。特殊情況,如參觀、訪問或外籍人員攜帶照相機者,應按部門主管所示處理。
7.6同仁進入工廠不準攜帶與本公司產品相似產品,工廠相關人員如因業(yè)務需要,經行政部門開具證明單(注明品種、型號等)后準予攜帶進廠。但攜帶出廠者,應憑主管部門開具的'a&v出門證',經查無誤后放行。
7.7員工出廠區(qū)時對其包裹主要檢查的內容包括:
7.7.1生產車間物品。如:線軸、布片、粘條、拉鏈、紐扣、肩墊、袖衫條、腰襯、成裝等。
7.7.2辦公、后勤、輔助等物品。如:電腦附件、打印紙、電話機、文件夾等;公用書籍、資料、畫冊等(已辦理借閱手續(xù)的須在門衛(wèi)《小件物品出入登記表》上登記);維修、裁斷工、打板師、司爐工、電工等作業(yè)工具;各類調味品、主副食品、餐具等;洗滌、衛(wèi)生等日常用品。
8.車輛管制相關規(guī)定
8.1外來車輛進入工廠,需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
8.1.1隨車人員按本制度6.5條款規(guī)定事項辦理。
8.1.2持有證明來廠交貨或提貨之車輛,準予駛入廠區(qū)內有關處所。
8.1.3一般接洽業(yè)務檢查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等人員所乘車輛,保安應指定停車位置。
8.1.4庫管員下班后,遇有外來取送貨車輛欲進入廠區(qū),必須先請示其主管領導,經同意后,方可進入并進行登記。
8.2所有進出車輛應一律接受檢查。尤其應注意進廠車輛是否載有違禁、易燃易爆危險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應憑'a&v出門證',經核查無誤后方可放行。
8.3集團及所屬各單位車輛攜帶物品出入、停放等,亦應按本制度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突發(fā)事故(事件)應急處理
9.1發(fā)現盜竊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zhí)幚怼?/p>
9.2保安人員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應熟練掌握安全消防設備器材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定期檢查維護消防器材;對管轄區(qū)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處理突發(fā)事故(事件)時應鎮(zhèn)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用最有效的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理:
9.2.1根據判斷尚可消除時,
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并報告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同時保護好現場。
9.2.2判斷無法消除時,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119或110或120等)、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并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9.3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fā)生突發(fā)事故(事件)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會波及本單位等情況,迅速通報行政領導。
10.保安工作考核與獎懲
10.1經月考核完成下列要求者,計發(fā)全額獎金:
10.1.1月累計出勤,無任合遲到、早退情況者。
10.1.2對本職工作認真負責,不營私舞弊,能夠按要求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者。
10.1.3積極配合上級領導工作,按時完成任務者。
10.1.4工作積極主動,提出合理、良好的建議經實施后確有成效者。
10.1.5參加各項社會活動為公司爭取榮譽者。
10.2 凡保安人員,均應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10.2.1一次扣罰獎金50%。
10.2.2二次扣罰獎金100%。
10.2.3三次取消職務津貼。
10.2.4屢教不改者予以辭退處理。
10.3獎懲工作參照《安全生產獎懲規(guī)定》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執(zhí)行。
10.3 .1保安人員工作表現突出、制止各類事故(事件)發(fā)生有功、對單位貢獻顯著者,可視具體情況給予特殊獎勵。
10.3.2由于保安工作不到位,致使各類事故(事件)發(fā)生的,追究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給予相應處罰;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1.附則
11.1本制度未盡事宜,遵照相關管理制度具體條款執(zhí)行。
11.2集團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1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集團公司招聘管理制度3
集團公司招聘管理制度(三)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招聘工作管理,規(guī)范招聘工作流程,明確招聘工作的權限和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招聘工作遵循內部優(yōu)先,效率與成本兼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總部及下屬各子(分)公司。
二、招聘的職能分工
第四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為集團公司招聘工作的職能主管部門,負責集團公司招聘政策與制度的制定,負責集團公司總部及子(分)公司的招聘工作的管理與監(jiān)督,負責集團公司人力資源戰(zhàn)略規(guī)劃及年度招聘計劃的制定與落實。
第五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總部部門人員和集團中高層管理人員(如何介定)的招聘工作。(項目部人員還是集團負責)
第六條各子(分)司人事科負責年度人力資源計劃的制定與人力資源工作的總結,負責招聘的實施以滿足本單位所需的各類人員。
三、招聘的需求
第九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公司根據本部門/公司發(fā)展規(guī)劃,制定本部門的年度需求計劃,每年十月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
第十條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須在每月21日至26日向人力資源中心提交經本部門第一負責人簽字批準的《人員增補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崗位職責,2、崗位任職資格,3、崗位考核辦法,4、薪資標準(是否指部門可以承受的預算)。
第十一條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在部門編制內的人員需求,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已核準的《人員增補申請表》實施招聘。
第十二條總部各部門編制外的人員需求或因新增崗位而產生的人員需求,須提供需求原因的書面報告及新增崗位的《崗位說明書》,經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后方能實施。
四、招聘的實施
第十三條招聘分為公司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在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可考慮外部招聘。
第十四條內部招聘時,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根據崗位說明書及《人員增補申請表》,發(fā)布內部招聘公告。發(fā)布的方式包括內部郵件和張貼告示等,內部招聘公告應盡可能傳達到每一位正式員工。所有的正式員工都可向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提出內部應聘申請。
第十五條外部招聘時,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根據崗位特點,可采用網上招聘、媒體廣告、人才交流會、校園招聘、獵頭中介等渠道發(fā)布招聘信息。
第十六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負責面試的初試工作,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應聘動機、性格傾向與通用技能。
第十七條用人部門負責面試的復試工作,復試重點考察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與技能。最后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綜合多方因素出具錄用意見。
第十八條公司須有5人參與面試評估.
集團公司面試步驟如下:
應聘職位后備總經理級后備科級科級以下應屆生
初試招聘處招聘處/直接主管招聘處/直接主管招聘處
復試總經理面試組用人部門總經理用人部門總經理用人部門主管/總經理
終試或審批人資中心總經理人資中心總經理人資中心總經理人資中心總經理
子(分)公司面試步驟如下:
應聘職位后備科級人員及以上科級以下應屆生
初試人事科/直接主管人事科,直接主管人事科
復試科長面試組科長面試組用人科室的科長
終試或審批總經理總經理總經理
第十九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組織對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及對中高級人才、關鍵崗位員工進行背景調查,并將調查記錄記入檔案。
五、員工的錄用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錄用為本公司員工:
1.精神病史、傳染病(如乙肝、肺結核、癲癇等食品行業(yè)禁忌病)或其它重疾者;
2.有刑事(勞改、拘留、判刑等)記錄者;
3.未滿18周歲者;
4.二次進公司者;
5.與其他公司未解約者;
6.已簽約員工的三代以內直系(旁系)親屬;
7.品行惡劣,被其他機構或組織開除者;
8.虧欠公款受處罰有案者;
9.5年內跳槽三次(含三次)以上者;
10.應屆生招聘時,同一學校且同一專業(yè)的大學生超過5人。
第二十一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對擬錄用人員的以下資料進行核實后方可錄用:
1.學位證、畢業(yè)證、職稱(資格)證、身份證原件;
2.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原單位社保證明、體檢合格證明,就業(yè)證;
3.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議書原件。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須將錄用員工的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及《應聘登記表》、《面試評價表》、個人簡歷進行存檔。
第二十二條 對被錄用人員,負責招聘實施的人事部門須按照相關勞動管理制度為其辦理錄用手續(xù)。
六、招聘評估
第二十三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和子(分)公司人事科須進行年度和月度的招聘分析和評估。評估主要包含招聘成本的評估和招聘效果的評估。
第二十四條招聘效果評估從招聘完成率、招聘及時率、招聘合格率、招聘滿意度以及渠道效果分析等方面進行。
招聘完成率=實際錄用員工數÷計劃招聘員工數×100%
招聘及時率=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員工數/計劃招聘員工數
招聘合格率=通過試用期員工數/錄用員工數
招聘滿意度通過問卷調查得出。
第二十五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按年度和月度對各子(分)公司的招聘工作進行評價。
七、招聘的監(jiān)督和考核
第二十六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和子(分)公司人事科有責任按照審批后的《人員增補申請表》及時向需求部門(科室)推薦候選人。
第二十七條需求部門(科室)有責任按照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的招聘安排進行面試并填寫《面試評價表》,面試結果按要求向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進行反饋。對于違反招聘時間安排或未按規(guī)定面試、評價及反饋者,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有權進行通報或評價。
第二十八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定期對招聘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通報,對違反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行業(yè)管理部門或子(分)公司將進行通報,并督促其整改。
第二十九條凡未按
公司要求錄用的人員,須一律辭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將據情節(jié)及后果對違反招聘管理制度的人員追究相關責任。
八、附則
第三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及監(jiān)督執(zhí)行權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
第11篇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1.1**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是根據《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和行業(yè)財會制度,財政部《關于工交企業(yè)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指導意見》,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并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核備案。
1.2本辦法是規(guī)范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上述單位以下簡稱企業(yè))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1.3各企業(yè)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并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yè)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zhí)行。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集團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
集團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yè)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fā)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經營、財務上實行統一管理。獨立核算的企業(yè)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2.2集團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下屬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上級企業(yè)承擔。這類單位應配備專職的財務人員。
2.3企業(yè)法人代表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企業(yè)內部財會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企業(y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后執(zhí)行;
4、根據企業(yè)預算方案組織企業(yè)生產經營;
5、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jiān)督。
2.4企業(yè)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權責是:
1、主持本級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yè)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會人員;
2、對公司和各經營單位財務部門下達并落實財務、費用、利潤等考核指標;
3、參與公司發(fā)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組織清產核資;
5、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guī)定,堅持原則,增收節(jié)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jiān)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7、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
2.5、企業(yè)財會機構的主要職責:
具體負責企業(yè)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jiān)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參與企業(yè)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2.6企業(yè)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guī)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jiān)督,主要內容是: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fā)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企業(yè)財務部門應分3個環(huán)節(jié)對本企業(yè)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記投資性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jiān)管:
1、事前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yè)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準手續(xù)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匯出并進入對方合法賬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后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2.7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8財會人員力求穩(wěn)定,不隨便調動。企業(yè)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主管的聘任應當經過上一級單位同意。
集團公司董事會可視實際情況決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總監(jiān)、財會機構負責人。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消、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xù)。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jiān)交。企業(yè)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進行;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交接由總經理監(jiān)交。
2.9財會人員的后續(xù)教育制度:
1、財會人員的后續(xù)教育時間不少于68小時;
2、集團公司每年將組織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業(yè)務培訓,聘請有關專家就企業(yè)財會人員應解決的業(yè)務和新的財會知識進行培訓。
3、集團公司下屬企業(yè)財務機構應組織本單位財務人員的崗位培訓。
第三章 會計核算的原則
3.1企業(yè)執(zhí)行《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和分行業(yè)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guī)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guī)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xù),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fā)、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fā)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3.2記帳方法,一律采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取權責發(fā)生制。
3.3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資本保全的原則。
3.4企業(yè)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3.5凡與企業(yè)合作經營的企業(yè),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guī)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guī)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有關資產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的,還應辦理產權手續(xù);
(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guī)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fā)給出資證明。
6、企業(yè)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入帳,所發(fā)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收益科目反映。
7、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不同確認利息歸屬。
8、年末應按應收帳款余額計提5‰的壞帳準備。
第四章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
1、庫存現金的管理
①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②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同時有兩個人前往辦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④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部總監(jiān)(經理)簽字方可付款,財務部總監(jiān)(經理)短暫離崗,則由財務部總監(jiān)(經理)書面委托人簽字。
⑤現金支付范圍:發(fā)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⑥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出差天數”計算申請借款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財務部總監(jiān)(經理)核準簽字后,方可按集團公司規(guī)定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yè)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
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公司經理級以上領導簽字,并由簽字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損失,全部責任由簽字人負責。
⑦、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2、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yè)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yè)務需要不準外泄。集團公司各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集團公司財務部批準,已經開設的,需向集團公司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xù)。
3)、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guī)定:
a、業(yè)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b、會計人員出單后,出納才能簽發(fā)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yè)務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c、簽發(fā)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fā)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fā)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d、支票用于轉帳的,必須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斜線;
e、業(yè)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xù),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后,才發(fā)貨或提供勞務。
f、借出支票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g、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fā)票、入庫單,對于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fā)票方可報銷。
5)、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的銷售收入(營業(yè)收入)按集團公司指定帳號進帳。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貿易)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7)、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8)、嚴禁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集資。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xù)。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xù)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10)、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fā)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
3、應收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附出庫單)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應收帳款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準。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①分管應收帳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并根據工程(購銷)合同及企業(yè)應收貨款規(guī)定進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對拖欠貨款(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購銷合同超過1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并理出潛在核銷帳款交主管領導,由合同簽訂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經主管領導批準之后執(zhí)行。
②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集團公司規(guī)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guī)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fā)當月工資,并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對超期一個
第12篇 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guī)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各部門。
3? 管理內容和要求
3.1 執(zhí)行原則
本制度所指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包括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務工)在生產崗位上,從事與生產勞動相關的工作,或者由于勞動條件、作業(yè)環(huán)境等原因引起的人身傷害事故或職業(yè)病。
3.1.1 公司全體職工參加天津市企業(yè)職工工傷保險。
3.1.2 工傷事故調查處理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3.1.3 工傷事故管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3.1.4 公司和相關生產部門必須建立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3.1.5 公司和相關生產部門應建立工傷事故檔案。
3.1.6 公司實施工傷事故考核制度,同時實行工傷事故舉報獎勵,禁止工傷事故瞞報、遲報或虛報。
3.1.7 公司鼓勵職工為搞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于堅持原則、敢于管理糾正“三違”行為以及發(fā)現重大隱患、避免事故的職工給予獎勵。
3.1.8 各部門應用計算機進行傷亡事故資料管理、信息反饋和事故統計分析、預測工作,防止重復事故發(fā)生。
3.2 工傷事故范圍及其認定
3.2.1 工傷事故范圍及其認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和《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干規(guī)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號)執(zhí)行。
3.2.2 公司各部門工傷的認定由工傷管理中心負責申報。各部門職工發(fā)生工傷事故后,要立即上報安全管理部并同時通知工傷管理中心,工傷管理中心在24小時內報送屬地工傷管理部門認定。
3.3 工傷事故劃分和報告程序
3.3.1 工傷事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
3.3.1.1? 輕傷: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一般指受傷職工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但夠不上重傷的傷害。
輕傷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發(fā)生輕傷的事故。
3.3.1.2? 重傷: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或者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日,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失能傷害。
重傷事故:指一次事故中發(fā)生重傷(包括伴有輕傷)、無死亡的事故。
重大人身險肇事故:指險些造成重傷、死亡或多人傷亡的事故。
3.3.1.3? 死亡:指事故發(fā)生后當即死亡,或者負傷后在30日以內死亡。
3.3.1.4? 急性中毒:是指生產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內通過人的呼吸道、皮膚和消化道大量進入人體,使人體在短時間內發(fā)生病變,導致職工立即中斷工作,須進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3.3.1.5? 特別重大事故:按國家相關文件執(zhí)行。
3.3.2 工傷事故報告程序:
3.3.2.1? 工傷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必須立即報告班組長,班組長報告作業(yè)長,作業(yè)長報告本部門安全部門或本部門負責人(同時,還應立即報告調度室)。事故部門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3.2.2? 輕傷事故由作業(yè)區(qū)負責人負責組織分析;事故所在安全部門應在當天向安全管理部報告事故經過、事故原因、人員受傷情況等。
3.3.2.3? 重傷事故、重大人身險肇事故由所在部門主管安全生產領導負責調查處理。重傷事故、重大人身險肇事故發(fā)生后,所在部門要立即上報安全管理部、總調度室(晚上、節(jié)假日亦同)。
3.3.2.4? 死亡事故發(fā)生后,所在部門在上報安全管理部、總調度室的同時,要立即上報公司總經理、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管理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上報屬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公司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3.3.2.5? 發(fā)生緊急情況時,發(fā)現者可直接向安全管理部、總調度室報告。
3.4 工傷事故調查
3.4.1 工傷事故調查:
3.4.1.1? 輕傷事故,由事故所在作業(yè)區(qū)(科室)領導組織進行調查分析,事故所在安全部門參加;涉及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人等情況,相應職能部門要參加;事故涉及兩個作業(yè)區(qū)以上的,由事故部門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組織進行事故調查。
3.4.1.2? 重傷事故、重大人身險肇事故,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組織生產技術、安全、工會、設備、人事、保衛(wèi)等有關部門成員組成調查組及時進行調查,安全管理部參加。
3.4.1.3? 一次重傷三人以上(含三人)或死亡事故,按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公司組織生產技術部、人力資源部、工會、設備部、保衛(wèi)部、安全管理部等有關職能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3.4.2 事故調查組組成和工作要求:
3.4.2.1? 事故調查組成員應具備兩方面條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專長;與發(fā)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3.4.2.2 事故調查組職責:查明事故發(fā)生經過、原因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3.4.2.3? 事故調查組向事故發(fā)生部門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事故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情況后,如果對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由安全管理部做出結論性意見,報公司領導審批。參加事故調查組成員必須在事故調查報告書上簽字。
3.4.3 事故調查工作內容:按國家標準《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有關要求執(zhí)行。
3.4.4 事故原因確定: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正確分析,確定事故直接原因、事故間接原因、事故主要原因。事故分析按國家標準《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有關要求執(zhí)行。
事故直接原因:即直接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
事故間接原因:即導致事故發(fā)生的間接原因,(管理原因-管理缺陷)
3.4.4.1? 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
3.4.4.2? 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3.4.4.3? 勞動組織不合理;
3.4.4.4? 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3.4.4.5? 沒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不健全;
3.4.4.6? 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預防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