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礦山安全操作規(guī)程共同守則
1. 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學習和遵守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及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2. 積極參加技術革新和生產(chǎn)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yè)環(huán)境。
3. 及時反映、處理危險情況,積極參與事故搶救工作。
4. 嚴禁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接受任何人違章指揮。
5. 上崗前必須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攜帶必備的工、器具,嚴禁酒后上崗,不準私自帶人、帶小孩入井或施工場地。
6. 自覺遵守要害部位、重要設備和設施及危險區(qū)域的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服從安全生產(chǎn)指令,無證不得進行特種作業(yè)。
7. 所有人員必須做到四注意、十禁止。
(1) “四注意”
① 注意上下、前后、左右方向的聲光信號、安全標志及有無異常情況。
② 注意來往車輛、起吊重物。
③ 注意運行中的機械設備、供電設施、輸電線路。
④ 注意坑、洞、溝的防護欄桿、蓋板和梯子橫檔踏板、臺階踏步。
(2) “十禁止”
① 禁止翻越或攀登設備、欄桿、皮帶、防護罩(網(wǎng))。
② 禁止隨意拋擲物件和火種。
③ 禁止在車間廠房、施工場地內嬉笑、追逐、打鬧。
④ 禁止使用非本人操作的機械設備以及任意扳動開關和按鈕。
⑤ 禁止在起吊物下逗留和穿越。
⑥ 禁止進入爆破戒區(qū)、陷落區(qū)、塊石滾落區(qū)等其它危險區(qū)域。
⑦ 禁止?jié)袷植僮麟娖髟O備。
⑧ 禁止將泥、水濺到電機上。
⑨ 禁止擅自代崗。
⑩ 禁止在電線、電機、變壓器、開關柜、開關板、鼓風機及其進風口掛放物件、烘烤或晾曬衣物。
8. 下井人員還須做到四注意、十不準。
(1) “四注意”
① 注意井下各巷道來往車輛、風水管路、輸電線路。
② 注意上天井和采場時先發(fā)出信號與上面聯(lián)系。
③ 注意巷道頂邦松石和各類天、溜井。
④ 注意攜帶金屬長料下井時,不要接觸架空線。
(2) “十不準”
① 不準進入爆破警戒區(qū)和封閉區(qū)。
② 不準通過正在放礦的下礦口。
③ 不準亂動電器設備、電氣設施、安全通風設施和隨便拆除各種警戒信號、各種指示標志。
④ 不準在天井、豎井的人行格上休息。
⑤ 不準隨便大便和傾倒雜物。
⑥ 不準在井下隨意高聲叫喊、打鬧、睡覺、敲打管子和纜線。
⑦ 不準單人進行危險作業(yè)或到邊遠地點作業(yè)。
⑧ 不準在天井和井筒中進行雙層作業(yè)和向下拋擲物件。
⑨ 不準在井口、井下生火。
⑩ 不準私自將火工材料帶出地面。
第2篇 非煤礦山支護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運輸坑木必須嚴格遵守豎井(斜井)提升、平巷運輸?shù)挠嘘P規(guī)定,聽從信號工的檢查和指揮。豎井(斜井)運送坑木時,豎井車場禁止有人,并將木材上下兩端捆牢后方可升降。向天井和采場運送坑木,必須檢查好提升設備、繩索、滑輪和掛鉤,提升時要注意上下信號聯(lián)系。在人行間運材料時必須一層一層往上提或下放,繩子要捆牢,并打上扒鋸子。
二、井下運送材料時,不得損壞動力、照明線路及變配電設備、電機車架線、風、水管路和軌道、風門等設施和構筑物。
三、支護工進入作業(yè)地點,要嚴格做好下列檢查處理工作:
1、認真檢查頂、幫是否有活毛,要進行細致的撬毛,大塊不易處理和影響頂幫穩(wěn)定性的活毛(礦)必須采取可靠的支護措施.
2、檢查通風設施是否良好,進作業(yè)地點前必須開通風機,防止憋氣和中毒,禁止在無通風的情況下作業(yè).
3、檢查腳踏臺板、梯子、隔板及天井的吊盤是否堅實可靠,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修維護好.
4、檢查爆破后的工作面是否有殘藥、雷管和盲炮,盲炮要劃上記號“0”,并回報代(值)班長派人處理。
四、工作前必須檢查所用斧頭、錘子等工具是否牢固,工作時要注意周圍人員和其它障礙物。
五、使用圓木禁止砍撐頭,撐窩的深度在硬巖石中不小于30毫米,在軟巖石中不得小于100毫米。禁止把撐窩打在浮石上。
六、支護冒落取和老空區(qū),必須詳細檢查頂板和幫的情況,采取可靠措施,制定計劃,經(jīng)安全管理部門檢查,領導批準方可執(zhí)行,在作業(yè)中必須有一名經(jīng)驗的老工人監(jiān)護頂、幫和空區(qū)變化。
七、拆修天井、溜井時,必須由上而下進行,上口必須蓋好,必要時并設專人看守,注意周圍巖石安全情況,作業(yè)人員要佩帶安全帶,禁止多層作業(yè)。
八、拆修漏斗時,溜井漏斗要放凈礦(毛),并清理好浮石,架好保護臺,方準拆漏斗,礦房木漏斗維修要準守以下規(guī)定:
1、要查清上部礦(毛)情況,要由有經(jīng)驗的老工人參加現(xiàn)場制定維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2、修漏斗時,首先必須支撐好上部礦石,檢查立柱和橫梁是否牢固,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加固。
3、拆漏斗時必須由里往外一個一個地拆除,并找好退路,禁止從中間或前進式作業(yè)。
4、拆除的漏斗需要封閉時,必須拆完一個就封閉一個,不需封閉時,則必須封閉采空區(qū)各入口。
5、拆修漏斗禁止進空區(qū),現(xiàn)場照明要充足,禁止暗光作業(yè)。
九、用車輛運送材料時,不準超高、超寬。坑木超出車長時,必須注意前后車輛和行人,拐彎要慢行,并注意前面是否有障礙物和是否會碰撞兩幫。
十、維修運輸巷道時,應在兩端設路障,禁止車輛、人員通行。維修順序應由外向內,由上向下,由安全向不安全的地點推進,維修完工后要清理雜物和封閉。
十一、天井、盲井支護:
1、掘進天井、其高度超過7米時,應設梯子間,梯子傾角不大于80度,其上端高出平臺1米,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米,兩個梯子平臺距離不大于6米,上、下平臺的梯子孔要錯開,梯子孔的長和寬不小于0.7米和0.6米,梯子寬度不小于0.4米,梯子蹬間距不大于0.3米。
2、用于鑿巖平臺的撐,距安全平臺的層高不得超過1.6米,鑿巖平
臺距掌子面高度1.6--2.0米,天井規(guī)格長邊2.5--3.0米時,橫撐不得小于3根。
3、鑿巖平臺下一層的安全平臺要鋪板。
4、橫撐和平臺木版必須用優(yōu)質木材,撐木直徑不小于15米,板臺厚度不小于3厘米。
5、傾角載45度以上的天井掘進,要架設人行間和渣子間,傾角在45度以下天井掘進,必須設立牢固的鑿巖平臺。
6、在頂盤節(jié)理發(fā)達松軟處支護頂柱時,為了擴大頂柱支護滿積,頂柱上端應架柱帽。
第3篇 非煤礦山空壓機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開車時必須先通知周圍人員。
二、開車前必須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檢查通向大氣閥門是否暢開,風包閘門是否關閉。
2、低壓盤送電刀閘是否已送電,各種儀表是否在正常位置。
3、用測油桿測量曲軸箱中的油量是否足夠,松動油箱底部的螺栓防水油泵加油。
4、用手盤車,察看機器的運轉是否正常.2.3開車操作要遵守下列操作規(guī)定順序:
三、對好水門時,開動水泵,使水泵正常運行,檢查水量是否足夠.
四、按啟動按鈕,注意電流表是否正常,無問題后,將減荷閥手逐
漸打開,使機器全速運轉.
五、待設備正常運轉后開風包閘門送風
六、停車操作:
1、接到停車通知后,先關掉減荷閥手輪, 使設備在無負荷狀態(tài)下運行.
2、按停車電鈕,再按高壓要求拉下段路器.
3、放泄冷卻器的余油,放凈風包內的油和水,停下水泵關閉水門(如長時間停車必須放凈各部分冷卻水).
七、電機運轉不得超過額定電流,電壓不得低于額定電流的10%。
八、檢修時,禁用汽油清洗汽缸、汽閥室和氣閥、儲氣罐等。
第4篇 非煤礦山采購員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采購員在接到物次工作的指令任務后,要分清物資的類別、性質及技術要求。
2、采購員在領車往返途中有責任幫助司機了望,不允許同司機飲酒,不搞非駕駛,并封好車。
3、裝卸車時采購員要根據(jù)物資的類別、性質的不同,指導裝卸人員輕裝輕卸,存放于適當位置。
4、采購員在押運途中,根據(jù)不同種類物資,敦促司機適速運行,要時常停車檢查是否有隱患。
5、押運危險品和化學用品時,采購員要起到安全監(jiān)督作用,車上人員不得吸煙,路宿時要安排專人看管。
6、在物資運輸途中,不允許客貨混載。
7、采購員在與驗收員、保管員交接貨物時,要將該物資的性質、性能及危險性交待清楚,以便妥善裝卸和保管。
8、在涉及有關機械設備裝卸貨物時,采購員應遵守有關規(guī)定,做到我要安全。
9、乘車時要把牢坐穩(wěn)。
第5篇 電氣安全操作規(guī)程礦山
1.送電前必須查明的問題:
1.1開關線路、變壓器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是否有人工作。
1.2檢修是否結束,檢修負責人是否親自聯(lián)系,或記錄本上有簽字。本線路或設備是否有其他人員進行作業(yè)。
1.3雙回路并列運行時,是否定過相序,定相后的線路是否檢修過,更換過。
2.操作程序
2.1變電所應按先總開關,后分路開關的順序操作(先拉油開關,后拉隔離開關)。停電時應先斷分路(先油開關后隔離開關)再斷總電源。
2.2停送電必須戴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和站在絕緣臺上進行。
3.注意事項
3.1 停送電指令和檢修人員的聯(lián)系,必須記錄清楚,以備查考。
3.2嚴禁帶負荷合關隔離開關。
3.3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3.4 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制度、措施進行。
第6篇 非煤礦山汽車裝卸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上下汽車時要注意安全,必須等車停穩(wěn)后方可上下。
二、跟車行駛中要坐穩(wěn),不準坐在車箱板上,嚴禁在車上打鬧或躺臥睡覺。
三、出車前要仔細檢查好使用工具,是否齊全可靠,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四、裝卸前要仔細檢查斗箱是否牢固,所裝物應按交通規(guī)則執(zhí)行,不得超高、超長、超寬。
五、裝卸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應嚴格遵守危險品裝載規(guī)定,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人身安全和行車安全。
六、要愛護貨物,合理裝卸堆放,輕裝輕放,捆綁牢靠,嚴禁摔扔貨物。
七,在汽車行駛中,要注意橋洞和電線,并防止緊急剎車時貨物掉落傷人。
八、使用吊車裝卸貨物時,要有專人指揮,相互配合,起吊后貨物下面嚴禁站人。
九、吊裝長、大、笨重物件時,繩索要可靠,綁扎要牢固。為避免物件晃動,需使用安全挺桿,以確保吊裝安全。
第7篇 金屬非金屬礦山掘作業(yè)面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掘進
(一)、掘進作業(yè)指導
1、所有掘進工程必須有設計,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杜絕無設計的口頭協(xié)議工程。
2、工程設計和施工通知單,必須包括地質概況,施工目的、施工單位,施工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內容。重大工程必須編寫安全專篇,安全措施必須認真、詳細、具體。
3、工程設計必須經(jīng)相關部門審查、簽字、報施工單位、分管副礦長、安全部,生技部存檔案備查。
4、施工單位在接到設計后,必須認真安排,并向鑿巖工、扒裝工講明技術要求和安全要求,并到現(xiàn)場進行安排。
5、作業(yè)前,首先檢查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狀況,有不安全因素必須首先進行處理,否則不得作業(yè),主要應詳細檢查作業(yè)場所的地質情況、浮石處理情況、支護情況、管、線路架設情況、通風情況等。
6、鑿巖工應嚴格按設計布眼、裝藥,破碎地段,頂板、邊邦應實施光面爆破,以減少巖體的破壞,增加安全強度,掘進面最佳頂板為三心拱型。
7、鑿巖工作業(yè)嚴禁打干眼,嚴禁明火單點炮,嚴禁打殘眼和帶盲炮作業(yè),嚴禁邊鑿巖邊裝藥。
8、掘進面鑿巖工必須嚴格遵守爆破安全規(guī)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放炮時必須通知相鄰作業(yè) 面,并按規(guī)定設好警戒,確認無誤后,方可撤除警戒。
9、爆破工放炮后,必須做到人走燈滅。
10、扒裝工進入作業(yè)面前,必須首先接好照明,檢查作業(yè)面通風情況,嚴禁冒險作業(yè);進入作業(yè)面的扒裝工嚴禁干式扒裝。
11、扒裝工必須進行排險和敲邦問頂,排險時必須雙人作業(yè),一人照明監(jiān)護,一人排險,嚴禁單人排險。排險時必須選擇安全地點,嚴禁帶浮石作業(yè)。
12、作業(yè)面必須排凈浮石,并按規(guī)定清挖水溝。作業(yè)結束后,必須清理好作業(yè)面的衛(wèi)生,并做到人走燈滅。
13、需要支護地點,必須及時通知支護工進行支護。
14、掘進面嚴禁使用高壓風進行通風,所設局扇必須管好、用好。
15、掘進面必須及時打好風、水、管線路眼,并吊掛整齊。
16.、天井掘進時必須架設安全作業(yè)平臺,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保險帶。
(二)、掘進工程管理標準
1、巷道工程的推進要落實支護措施,對破碎地段及時采用木質、錨索、錨桿、錨網(wǎng)、噴漿及鋼架等支護手段加以維護,確保施工工程的安全系數(shù)。
2、天井掘進至7m時應架設安全作業(yè)平臺,安全作業(yè)平臺距天井工作面不應超過2.5m;人行、溜渣間必須分開。
3、工作面照明良好,燈線架設規(guī)范,燈泡功率100w,燈距不大于15米,無明線頭,嚴禁亂拉亂掛。
4、各種電纜、風水管的架設符合要求,禁止電纜與風水管混架,電纜不得置于水中(尤其接頭處);停車后電纜應及時盤起。
5、貫通工程必須在貫通前(不小于10米)通知有關人員,并設置警戒;當兩個相貫通工作面相距15米時,其中一個工作面必須停止作業(yè)。
6、四大工種人員勞保用品穿戴齊全,按規(guī)范作業(yè)。
7、爆破物品的臨時存放及使用均符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8、溜井防墜落措施到位,格篩、護欄、標志、照明設置齊全。護欄高度1.05-1.2m(特殊地段加高),網(wǎng)格不大于38×50cm2,格篩兩平行軌中心線距離不超過40cm,焊接牢固。
9、電氣焊等設備按技術操作規(guī)程使用,防護措施要及時到位,勞保用品佩戴齊全。
二、硐室作業(yè)指導
1、 所有掘進工程必須有設計,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杜絕無設計的口頭協(xié)議工程。
2、 工程設計和施工通知單,必須包括地質概況,施工目的、施工單位,施工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內容。重大工程必須編寫安全專篇,安全措施必須認真、詳細、具體。
3、 工程設計必須經(jīng)相關部門審查、簽字、報施工單位、分管副礦長、安全部,生技部存檔案備查。
4、 施工單位在接到設計后,必須認真安排,并向鑿巖工、扒裝工講明技術要求和安全要求,并到現(xiàn)場進行安排。
5、 鑿巖工應嚴格按設計布眼、裝藥,破碎地段,頂板、邊邦應實施光面爆破,以減少巖體的破壞,增加安全強度,掘進面最佳頂板為三心拱型。
6、 鑿巖工作業(yè)嚴禁打干眼,嚴禁明火單點炮,嚴禁打殘眼和帶盲炮作業(yè),嚴禁邊鑿巖邊裝藥。
7、 落實控制爆破護頂技術,保證工程質量,頂板平整成拱形,無浮石,嚴禁帶浮石作業(yè)。
8、 扒裝工、排險支護工進入硐室后,必須先布好照明,燈距不得超過8米,燈泡功率100w,燈線不得有明線頭,不得違規(guī)架設。檢查通風情況和頂?shù)装迩闆r,不允許冒險作業(yè)。作業(yè)前,先排險(硐室排險工具配備齊全(一長、一短)且質量符合標準)。禁止帶險情和干式扒裝,禁止單人作業(yè)和單人排險。
9、 排險支護工對破碎地段或排不下來的浮石,必須做好記號,需爆破和打錨桿的,必須通知鑿巖工及時打眼,安設錨桿或爆破。局部需進行木支護的,必須立即進行支護,并保證牢固可靠。危險區(qū)域應設置警示標志或進行封堵。
10、 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路線進出作業(yè)面,并帶好個人照明工具,嚴禁在作業(yè)面休息。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地點,并向車間有關領導匯報。
11、 加強支護管理,視現(xiàn)場情況確定合理的支護方案,確保安全可靠。
第8篇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規(guī)程范本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的礦山井巷、地下開采、運輸和提升、通風防塵、電氣設施、防排水、防火和滅火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及工業(yè)衛(wèi)生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的設計、建設和開采。
本標準不適用于煤礦、煤系硫鐵礦及其他與煤共生的礦藏的開采。
2引用標準
gb4792放射衛(wèi)生防護基本標準
gb5748作業(yè)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
gb5749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gb6722爆破安全規(guī)程
gb13349大爆破安全規(guī)程
gb14161礦山安全標志
gbj70礦山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
gbj213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tj36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
3術語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metalandnonmetalundergroundmines
開采金屬礦石、放射性礦石以及作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輔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屬礦物(煤炭除外)的地下礦山。
4管理
4.1礦山企業(yè)及其主管部門,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chǎn)方針,逐步實現(xiàn)安全管理科學化、標準化;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chǎn)建設工作的同時,必須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2礦山企業(yè)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
礦長對本礦的安全生產(chǎn)工作負責。
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chǎn)工作負責,其技術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各職能機構對其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chǎn)工作負責。
4.3礦山企業(yè)、坑口(車間)均應設置安全機構或專職安全員;采掘隊應設專職安全員;班、組應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專職安全人員,應由不低于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歷)、具有必要的安全專業(yè)知識和安全工作經(jīng)驗、從事礦山專業(yè)工作五年以上并能經(jīng)常下現(xiàn)場的人員擔任。
4.4礦山企業(yè)應建立、健全通風防塵、輻射防護專業(yè)機構,配備必要的技術人員和工人,并列入生產(chǎn)人員編制。
通風防塵專職人員名額,應不少于接塵人數(shù)的5%~7%。
4.5礦長必須經(jīng)過安全培訓和考核,具備安全專業(yè)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chǎn)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
安全專職機構和通風防塵、輻射防護專業(yè)機構的負責人,必須經(jīng)過主管工業(yè)部門或相當部級的總公司指定的單位進行不少于1個月的專業(yè)培訓,并經(jīng)考核取得合格證書。
4.6礦山企業(yè)應對職工認真做好安全生產(chǎn)和勞動保護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guī)知識,進行技術和業(yè)務培訓。職工經(jīng)考試合格方準上崗。對所有干部和工人,每年至少接受20h的安全教育,每3年至少考核一次。
新工人下井前,應進行不少于72h的礦、坑口(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jīng)考試及格后,由老工人帶領工作至少4個月,熟悉本工種操作技術并經(jīng)考核合格,方可獨立工作。
調換工種的人員,必須進行新崗位安全操作教育的培訓。
采用新工藝、參觀、實習人員,下井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有專人帶領。
參加勞動、參觀、實習人員,下井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有專人帶領。
礦山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室。
4.7特種作業(yè)人員,要害崗位、重要設備與設施的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經(jīng)過技術培訓和專門安全教育,經(jīng)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或執(zhí)照后,方準上崗。人員培訓、考核、發(fā)證和復審,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8要害崗位、重要設備和設施及危險區(qū)域,應嚴加管理,并設照明和警戒標志。
4.9礦山企業(yè)應確定合理的開采順序,并在提升、運輸、通風、排水等開拓系統(tǒng)形成后,方準生產(chǎn)。
4.10所有安全、通風、防塵、防火、防水等設備和設施,不得毀壞或挪作他用,未經(jīng)主管部門許可,不得任意拆除。
4.11礦山企業(yè)必須備有下列實測圖表:礦區(qū)地質構造圖、水文地質圖、巖性分布圖、地面工程與井下工程復合圖、開拓系統(tǒng)平面圖、縱橫剖面圖、各中段平面圖、通風系統(tǒng)圖、配電系統(tǒng)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供排水系統(tǒng)圖和采掘進度圖表。圖表中應正確標記:
a.已掘進巷道和計劃(年度)掘進巷道的位置、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
b.采空區(qū)(包括已充填采空區(qū))、廢棄井巷和計劃(年度)開采的采場(礦塊)的位置、數(shù)量;
c.礦石運輸線路;
d.主要安全、通風、防塵、防火、排水等設備和設施的位置;
e.人員安全撤離的路線和安全出口;
f.采空區(qū)及廢棄井巷的處理進度、方式、數(shù)量及地表陷落區(qū)的位置。
上列圖表應隨生產(chǎn)的發(fā)展,每年至少填繪一次。
4.12作業(yè)人員下井前嚴禁喝酒;下井時必須攜帶照明燈具;作業(yè)前必須檢查通風情況,認真檢查和處理作業(yè)地點頂、幫的浮石。作業(yè)地點出現(xiàn)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時,必須迅速撤出危險區(qū),并及時報告與處理,同時設置警戒和照明標志
4.13礦山建設項目必須有按國家規(guī)定程序、權限批準的開采設計。
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總體設計,必須對礦山的安全條件進行論證。初步設計階段必須有安全衛(wèi)生專篇,并應貫穿于各專業(yè)設計中。
4.14礦山企業(yè)及其主管部門在編制年度生產(chǎn)建設計劃和長遠發(fā)展規(guī)劃的同時,必須編制安全衛(wèi)生工程技術措施計劃和規(guī)劃,并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該費用必須全部用于改善礦山安全生產(chǎn)條件,不得挪作他用。
4.15礦山企業(yè)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chǎn)崗位責任制及崗位技術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4.16礦山企業(yè)必須建立、健全出入礦井的掛牌考勤制度和檢查制度。值班區(qū)長要準確掌握出勤人數(shù)和工作地點;交班后,如發(fā)現(xiàn)有人尚未出井,應立即報告調度室與有關部門,并及時查明原因。
井下偏僻與危險作業(yè)地點,嚴禁單人作業(yè)。
4.17礦山企業(yè)應建立、健全安全活動日制度;應認真執(zhí)行安全大檢查制度。
礦山企業(yè)主管部門每年對其所屬礦山至少檢查1次;礦每季至少檢查1次;坑口(車間)每月至少檢查1次。
檢查時,應有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參加。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問題,應責成有關限期解決。
4.18礦山企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向職工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職工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與用具。
4.19礦山企業(yè)應建立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y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物。每年應對職進行自救互救訓練。
4.20對傷亡事故必須按規(guī)定如實上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和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
對傷亡事故必須按規(guī)定如實上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和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
事故發(fā)生后,必須及時調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類事故發(fā)生的措施。
5礦山井巷
5.1一般規(guī)定
5.1.1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應遵守gbj213。
5.1.2井巷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基建期主要由施工單位編制、設計單位參與,報施工單位主管領導批準;生產(chǎn)期由礦山企業(yè)自行編制,報主管礦長批準。特殊開鑿法和通過特殊地段的施工組織設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施工前,必須組織施工人員學習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中,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規(guī)定作業(yè),保證工程的規(guī)格質量。
5.1.3每個礦井至少應有兩個獨立的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間距不得小于30m。
大型礦井,礦床地質條件復雜,走向長度一翼超過1000m時,應在礦體端部的下盤增設安全出口。
每個生產(chǎn)水平(中段),都必須至少有兩個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井巷的分道口必須有路標,注明其所在地點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所有井下作業(yè)人員,必須熟悉安全出口。
5.1.4提升豎井作為安全出口時,必須有運行正常的提升設備和梯子間。
5.1.5豎井梯子間的設置,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a.梯子的傾角不大于80(;
b.上下相鄰兩個梯子平臺的垂上距離不大于8m;
c.上下相鄰平臺的梯子孔要錯開,平臺梯子孔的長和寬,分別不小于0.7m和0.6m;
d.梯子上端高出平臺1m,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m;
e.梯子寬度不小于0.4m,梯蹬間距不大于0.3m;
f.梯子間與提升間應全部隔開。
5.1.6行人的運輸斜井應設人行道。人行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a.人行道的有效寬度不小于1.0m;
b.人行道的有效凈高不小于1.9m;
c.斜井坡度為7(~15(時,應設人行踏步;15(~13(時,應設踏步及扶手;大于30(時,應設梯子;
d.運輸物料的斜井,車道與人行道之間,應設置堅固的隔墻。
5.1.7行人的水平運輸巷道應設人行道,其有效凈高不得小于1.9m,有效寬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人力運輸?shù)南锏?不小于0.7m;
b.機車運輸?shù)南锏?不小于0.8m;
c.無軌運輸?shù)南锏?不小于1.2m;
d.調車場及人員乘車場,兩側均不小于1.0m;
e.井底車場礦車摘掛鉤處,應設兩條人行道,每條凈寬不小于1.0m;
f.帶式輸送機運輸?shù)南锏?不小于1.0m。
5.1.8在水平巷道和斜井中,運輸設備之間以有運輸設備與支護之間的間隙,應不小于0.3m;帶式輸送機與其他設備突出部分之間的間隙,應不小于0.4m;無軌運輸設備與支護之間的間隙,應不小于0.6m。
5.2豎井掘進
5.2.1在表土層掘進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井內應設梯子,不得用其他簡易提升設施升降人員;
b.在含水表土層施工時,應及時架設、加固井圈,加固好密集背板并采取降低水位措施,防止井壁砂土流失而導致空幫;
c.在流砂、淤泥、砂礫等不穩(wěn)固的含水層中施工時,必須有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5.2.2豎井施工時,必須采取防止物件下墜的措施。井口必須設置臨時工時封口盤,封口盤上設井蓋門,井蓋門兩端必須安裝柵欄。封口盤和井蓋門的結構必須堅固嚴密。卸碴設施必須嚴密,不允許向井下漏碴、漏水。井內作業(yè)人員攜帶的工具、材料,必須拴綁牢固或置于工具袋內。嚴禁向(或在)井筒內投擲物料或工具
5.2.3豎井施工應采用雙層吊盤作業(yè)。升降吊盤作業(yè)前,必須嚴格檢查絞車、懸吊鋼絲繩及信號裝置,同時撤出吊盤下的所有作業(yè)人員。移動吊盤,要有專人指揮,移動完畢必須加以固定,將吊盤與井壁之間的空隙蓋嚴,并經(jīng)檢查確認可靠,方準作業(yè)。
5.2.4下列情況下,作業(yè)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帶的一端應正確拴在牢固的構件上:
a.拆除保護巖柱或保護臺;
b.在井筒內或井架上安裝、維修或拆除設備;
c.在井筒內處理懸吊設備、管、纜,或在吊盤上進行作業(yè);
d.乘吊桶;
e.爆破后到井圈上清理浮石;
f.井筒施工時的吊泵作業(yè);
g.在井筒內作業(yè)暫告結束的中段井口,進行支護、鎖口作業(yè)。
5.2.5用吊桶提升,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關閉井蓋門之前,禁止裝卸吊桶或往鉤頭上系扎工具或材料;
b.吊桶上方必須設堅固的保護傘;
c.井蓋門應有自動啟閉裝置,以便吊桶通過時能及時打開和關閉;
d.井架上應有防止吊桶過卷的裝置,懸掛吊桶的鋼絲繩應設穩(wěn)繩裝置;
e.吊桶內的巖碴應低于桶口邊緣0.1m,裝入桶內的長物件必須牢固綁在吊桶梁上;
f.吊桶上的關鍵部件,每班必須檢查一次;
g.吊桶運行通道的井筒周圍,不得有未固定的懸吊物件;
h.吊桶須沿導向鋼絲繩升降;豎井開鑿初期無導向繩時,或吊盤下面無導向繩部分的升降距離不得超過40m;
i.乘吊桶人數(shù)不得超過規(guī)定人數(shù),乘桶人員必須面向桶外,嚴禁坐在或站在吊桶邊緣。裝有物料的吊桶,禁止乘人;
j.禁止用自動翻轉式或底開式吊桶升降人員(搶救傷員時例外);
k.吊桶提升人員到井口時,必須待出車平臺的井蓋門關閉、吊桶停穩(wěn)后,方準人員進出吊桶;
l.井口、吊盤和井底工作面之間必須設置良好的聯(lián)系信號。
5.2.6用抓巖機出碴,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作業(yè)前,應詳細檢查抓巖機各部件和懸吊的鋼絲繩;
b.爆破后,工作面必須經(jīng)過通風、灑水、處理浮石、清掃井圈和處理盲炮,才準進行抓巖作業(yè);
c.不得抓取超過抓巖機能力的大塊巖石;
d.抓巖機卸巖時,人員不得站在吊桶附近;
e.禁止用手從抓巖機葉片下取巖塊;
f.升降抓巖機,必須有專人指揮;
g.抓巖機臨時不用時,必須用絞車提升到安全高度,井底有人作業(yè)時,嚴禁只用氣缸上舉抓巖機。
5.2.7豎井施工時,必須設懸掛式金屬安全梯。安全梯的電動絞車能力不得小于5t。并應設有手動絞車,以備斷電時提升井下人員。當懸吊安全梯采用具備電動和手動兩種性能的安全絞車時,可不設手動絞車。
5.2.8井筒內每個作業(yè)地點,都應設有獨立的聲、光信號系統(tǒng)和通訊裝置通達井口。掘進與砌壁平行作業(yè)時,從吊盤和掘進工作面發(fā)出的信號,應有明顯區(qū)別,并指定專人負責。必須設井口信號工,整個信號系統(tǒng),應由井口信號工與卷揚機房和井筒工作面聯(lián)系。
5.2.9井筒延深時,必須用堅固的保護盤或在井底水窩下留保安巖柱,將井筒的延深部分與上部作業(yè)中段隔開。采出巖柱或撤出保護盤,必須進行專門的施工設計,并經(jīng)主管礦長批準方可施工。
5.3斜井、平巷掘進
5.3.1斜井、平巷地表部分開口施工,應嚴格按照設計進行,及時進行支護和砌筑擋墻。
5.3.2用裝巖機、耙斗裝巖機、鏟運機、裝運機或人工出碴前,要檢查和處理工作面頂、幫的浮石。在斜井中移動耙斗裝巖機時,下方不準有人。
5.3.3斜井施工,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井口設與卷揚機聯(lián)動的阻車器;
b.井頸及掘進工作面上方分別設保險杠,并有專人(信號工)看管,工作面上方的保險杠應隨工作面的推進而經(jīng)常移動;
c.斜井內人行道一側,每隔30~50m設一躲避硐;
d.井下設電話和聲光兼?zhèn)涞奶嵘盘枴?/p>
5.4天井、溜井掘進
5.4.1采用普通法掘進天井、溜井,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架設的工作臺,必須牢固可靠;
b.必須及時設置安全可靠的支護棚,并使其至工作面的距離不大于6m;
c.掘進高度超過7m時,應裝梯子間、碴子間等設施,梯子間和碴子間應用隔板隔開;如無梯子間,應設上部有護棚的梯子;
d.天井、溜井應盡快與其上部平巷貫通,貫通前一般不開或少開其他工程。需要增開其他工程時,應加強局部通風措施;
e.天井掘進到距上部巷道約7m時,測量人員必須給出貫通位置,并在上部巷道設置警戒標志和圍欄;
f.溜礦格不得放空,應保留不少于一茬炮爆下的礦巖量。
5.4.2用吊罐法掘進天井,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上罐前必須檢查吊罐各部件的連接裝置、保護蓋板、鋼絲繩、風水管接頭以及聲光信號系統(tǒng)和通訊設施等是否完善、牢固,如有損壞或故障,須經(jīng)處理后方準作業(yè);
b.吊罐提升用的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應不小于13,任何一個捻距內的斷絲數(shù)不得超過鋼絲總數(shù)的5%,磨損不得超過原直徑的10%;
c.吊罐必須裝設由罐內人員控制的升、降、停的信號操縱裝置;
d.信號通訊、電源控制線路,不得和吊罐鋼絲繩共設在一個吊罐孔內;
e.升降吊罐時,應認真處理卡幫和浮石;作業(yè)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并站在保護蓋板內,頭部不得接觸罐蓋和罐壁;升降完畢應立即切斷吊罐穩(wěn)車電源,綁緊制動裝置;
f.嚴禁從吊罐上往上投擲工具或材料;
g.天井中心孔偏斜率應不大于0.5%;
h.吊罐絞車應鎖在短軌上,并與巷道鋼軌斷開;吊罐檢修應在安全地點進行;
i.天井與上部巷道貫通時,上部巷道必須加強通風和警戒。
5.4.3用爬罐法掘進天井,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爬罐運行時,人員必須站在罐內,如遇卡幫或浮石,必須停罐處理;
b.爬罐行至導軌頂端時,應使保護傘接近工作面,工作臺接近導軌頂端;
c.正常情況下,禁止利用自重下降;
d.運送導軌應用裝配銷固定;安裝導軌時,應站在保護傘下將浮石處理干凈,再將導軌固定牢靠;
e.及時擦凈制動閘上的油污;
f.其他安全事項,應遵守吊罐法掘進的有關規(guī)定。
5.5井巷支護
5.5.1在不穩(wěn)固的巖層中掘進井巷,必須進行支護。在松軟或流砂性巖層中掘進,永久性支護至掘進工作面之間,應架設臨時支護或特殊支護。
5.5.2需要支護的井巷,支護與工作面間的距離,應在施工設計中規(guī)定;中途停止掘進時,支護必須及時跟至工作面。
5.5.3架設木支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不得使用腐朽、蛀孔、軟雜木和劈裂的坑木??幽緫M行防腐處理;
b.支架架設后,應用木楔在接榫附近將梁、柱與頂、幫之間楔緊。頂、兩幫的空隙必須塞緊,梁、柱接榫處須用扒釘固定;
c.斜井支架應加下?lián)闻c拉桿。坡度大于30(的斜井,永久性支架棚間應設撐柱;
d.柱窩應打在穩(wěn)定的巖石上;
e.放炮前,靠近工作面的支架,應用扒釘、拉條、撐木等加固;
f.發(fā)現(xiàn)棚腿歪斜、壓裂、頂梁折斷或坑木腐爛等,應及時更換修復。
5.5.4井巷砌旋支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砌旋前拆除原有支架時,必須及時清理頂、幫浮石,并采取臨時護頂措施;砌旋后應將頂幫空隙填實;
b.木旋胎間距超過1m、金屬旋胎間距超過2m,應進行中間加固;
c.跨度大于4m的巷道架設旋胎,金屬旋胎各節(jié)點須用螺栓連結,木旋胎的各節(jié)點必須牢固可靠;
d.旋胎的強度,應具有不小于支撐重量3倍的安全系數(shù);
e.旋胎的下弦,不得用以支撐工作臺。
5.5.5豎井砌旋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豎井的永久性支護與掘進工作面之間,應安設臨時井圈,井圈及背板應用楔子塞緊。永久性支架及臨時井圈與掘進工作面的距離,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規(guī)定;
b.用普通鑿井法穿過表土層、松軟巖層或流砂層時,臨時井圈必須緊靠工作面,井應加固;圈后背板要嚴密,并及時砌旋;砌旋前,每班要有專人檢查地表和井圈后的表土、巖層、流砂的移動及流失情況,發(fā)現(xiàn)險兆,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c.豎井的砌旋,必須保持旋壁平整、接口嚴密;巖幫與壁之間的空隙,應用碎石填滿,并用砂漿灌實;旋外有涌水時,必須用導管引出,砌旋完畢,要進行封水。
5.5.6噴錨支護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采用錨桿、噴漿或噴射混凝土支護,應有專門設計;噴錨工作面與掘進工作面的距離,錨桿型式、角度,噴體厚度、強度等,應在設計中規(guī)定;
b.砂漿錨桿的眼孔必須清洗干凈,灌滿灌實;
c.錨桿應做拉力試驗,噴體應做厚度和強度檢查;在井下進行錨固力試驗,應有安全措施;
d.錨桿的托板必須緊貼巷壁,并用螺母擰緊;
e.處理噴射管路堵塞時,必須將噴槍口朝下,不得朝向人員;
f.在松軟破碎的巖層中進行噴錨作業(yè),必須打超前錨桿,進行預先護頂;在動壓巷道,必須采用噴錨與金屬網(wǎng)聯(lián)合支護方式;在有淋水的井巷中噴錨,必須預先做好防水工作;
g.噴錨作業(yè),應佩戴個體防護用品和配備良好的照明。
5.5.7膠結充填體中的二次掘進,必須待膠結充填體達到規(guī)定的養(yǎng)護期和強度后方準進行,同時應架設可靠的支護。
5.6井巷維護和報廢
5.6.1對所有支護的井巷,均應進行定期檢查。井下安全出口和升降人員的井筒,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地壓較大的井巷和人員活動頻繁的采礦巷道,應每班進行檢查。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并作記錄。
5.6.2維修主要提升井筒、運輸大巷和大型硐室,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須經(jīng)主管礦長批準。
5.6.3維修斜井和平巷,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平巷修理或擴大斷面,應首先加固工作地點附近的支架,然后拆除工作地點的支架,并做好臨時支護工作的準備;
b.每次拆除的支架數(shù)應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密集支架的拆除,一次不得超過兩架;
c.撤換頂板松軟地點的支架,或維修巷道交叉處、嚴重冒頂區(qū)、必須在支架之間加拉桿支撐或架設臨時支架;
d.清理浮石時,必須在安全地點操縱工具;
e.維修斜井時,應停止車輛運行,并設警戒和明顯標志;
f.撤換獨頭巷道支架時,里邊不得有人。
5.6.4維修豎井,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a.必須在堅固的平臺上作業(yè),平臺上應有保護設施和聯(lián)絡信號,工作平臺與中段平巷之間應有可靠的通訊聯(lián)絡方式;
b.作業(yè)人員應系好安全帶;
c.作業(yè)前,應將各中段馬頭門及井框上的浮石清理干凈;
d.各中段的馬頭門應設專人看管。
5.6.5報廢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必須及時封閉,入口處應設有明顯標志,禁止人員入內。報廢的豎井、斜井和平巷,地面入口周圍還應設有高度不低于1.5m的柵欄,并標明原來井巷的名稱。
5.6.6廢豎井和傾角30(以上的廢斜井,其支護材料一般不準回收,如必須回收,應制定經(jīng)主管礦長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傾角30(以下的廢斜井或廢平巷的支護材料回收,必須由內向外進行。
5.6.7修復廢舊井巷,應首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穩(wěn)定情況及周圍構筑物、井巷、采空區(qū)等的分布情況,廢舊井巷內的空氣成分和溫度,確認安全方可施工。
5.6.8修復被水淹沒的井巷時,對陸續(xù)露出的部分,必須及時檢查支護,并采取措施防止有害氣體和積水突然涌出。
5.7防墜
5.7.1豎井與各中段的連接處,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和設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柵欄或金屬網(wǎng),并必須設置阻車器,進出口設柵欄門。柵欄門只準在通過人員或車輛時打開。
第9篇 卷揚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礦山
礦山卷揚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視野良好的地點,機身和機錨必須牢固機筒與導向輪中心線應垂直對正,機身距滑輪應大于15m。
二、作業(yè)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作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三、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使用中最少必須保留三圈,鋼絲繩必須有過路保護,不得托地。
四、吊裝物需在空中停留時,除使用制作器外,還要用棘輪保險卡牢。
五、卷揚機機手要聽從指揮信號,信號不明不得作業(yè),作業(yè)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采取制控措施并拉閘,確定無危險時將吊籠放下。
六、機手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嚴禁擅離崗位。
第10篇 非煤礦山排險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撬毛作業(yè)必須有兩行,要有一名有經(jīng)驗的工人,作業(yè)時一人監(jiān)護和照明,詳細觀查頂幫的變化情況,及時告知撬毛人,在撬毛前要做好下列工作:
1、采場和作業(yè)面是否通風良好。
2、將照明工具準備好,撬棍的數(shù)量和質量是否滿足要求。
3、觀察好進退路線及頂板情況,確定安全位置。
4、毛礦要灑透水,沖洗好頂板。
5、要明確分工,認真負責,對周圍頂幫情況,要周密的檢查,防止撬毛時帶動周圍巖礦石冒落傷人。
二、撬毛時要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自工作面外部安全地點,由外往里進行撬毛,禁止站在浮石下面撬毛.
2、當工作面不平整時 ,撬毛人員一定要站在高處處理,防止浮石滾下傷人,撬毛人員兩腿要站穩(wěn).
3、撬毛人員的背后一米內不得有人停留,照燈人員要站在撬毛者一側一米以外的安全地方.
4、撬毛時要經(jīng)常用撬棍問頂,及時檢查頂板的安全情況.
5、在撬毛過程中,禁止同時打眼作業(yè),禁止支護、扒裝與撬毛在同一地點作業(yè),溜礦法作業(yè)禁止在撬毛時放礦。
三、撬不下來的浮石,應做明顯的標志,及時聯(lián)系支護工用支柱支撐牢固,并經(jīng)常檢查。請示代(值)班長同意,也可以用炮崩,浮石上有殘、盲炮時,必須檢查處理好后再處理浮石。
第11篇 礦山汽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服從領導,服從調度指揮,按派車要求圓滿完成運輸任務。
2、保持良好車況,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謹慎駕駛,確保貨物安全。
3、高產(chǎn)低耗,提高經(jīng)濟效益,完成創(chuàng)利指標。
4、接班:
⑴上崗前著裝整潔,不穿拖鞋,不光背,嚴禁酒后上崗。
⑵行車前要做好車輛安全檢查。要堅持“三檢”制度,車容車貌要整潔,嚴禁帶病車輛上路行駛。
⑶行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等單位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指揮管理與安全檢查,行車各種證件齊全,嚴禁各種違章行為發(fā)生。
⑷所駕駛車輛須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三章“車輛”中的相應規(guī)定。
⑸行駛前按技術規(guī)范依次檢查潤滑系,冷卻系、燃料系,轉向系,行駛系,點火系,起動系,掛車等連接裝置,并達到運行標準。
⑹行駛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得思想,嚴禁疲勞駕駛,正確處理情況,滅火器材有效,使用方便,在箱斗被舉升的狀態(tài)下進行維修檢查時要對箱斗二次支護,確保無誤后,方可作業(yè)。
⑺自卸車起斗前須選擇平整堅實場地停穩(wěn)后起斗,箱斗回原后方可起步,嚴禁行走中舉升和落斗,并注意操作桿(或閥)可靠回位,不得簡化操作程序。
⑻自卸車裝運單體大,重貨物,不得用起斗的方法卸貨,不得裝運高溫鋼渣,并監(jiān)督貨物裝載狀況。
5、提前30分鐘上崗,領取排車單,明確調度員布置的特殊任務或注意的事項。
6、進行出車前的整備工作,具備行駛條件后準時發(fā)車。
運行途中不準因私饒行,不重復檢斤,不亂要臺班,任務完成后用戶或檢斤站辦理相關的結算手續(xù)。
7、返場車須歸隊,匯報車次運營情況,并做好收車后的停放等工作。
8、運行途中要掌握不良天氣和難行路面的駕駛技術以運輸安全為準則,正確處理突發(fā)事件,完成運輸任務。
9、運行途中發(fā)生機械事故,視情況及時向車隊領導,調度員匯報,車輛修理。
第12篇 礦山一般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電氣設備要有可熔保險器和自動開關,電動工具必須采取保護性接地措施,必須有性能良好的絕緣;
2、機器設備的安全規(guī)程,避免使用中意外發(fā)生傷亡情況,這些機器就要有防護裝置,制定設備操作規(guī)程,交接班責任制,機器設備維修記錄等;
3、工作地點的安全措施,保持工作地點整潔,便于工人操作;
4、工作日期間禁止飲酒、違章作業(yè);
5、把老虎口工作人員出現(xiàn)卡住時必須扎安全帶;
6、凡進入礦山作業(yè)的車輛禁止帶病工作。